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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成矿业资产遭冻结 深陷大股东债务黑洞

煤炭资讯网 2012-7-11 9:02:29    能源新闻
大股东所持全部股权被轮候冻结,旗下核心子公司股权被全部冻结,贤成矿业在控制人黄贤优与间接控股股东贤成集团构筑的10亿元债务黑洞中滑向悬崖。江苏琼花曾经历的一幕似乎正要重演,而此时最焦虑的,恐怕是重金参与公司定增的众多机构投资者。

  已失去风险边界

  法院冻结贤成矿业持有的创新矿业全部股权,后者占贤成矿业净资产近八成;总资产近六成。预示贤成矿业在这场深不可测的风波中已然失去了风险边界。

  7月10日,贤成矿业公告称导致控股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2.4亿元募资被冻结的“关键涉案人员之一已向广州市公安机关自首”,将债务风波表述为一场“内部个别资金管理人员内外勾结进行恶意资金诈骗违法活动。”

  然而同时,公告还显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向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了(2012)天法执字第26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贤成矿业持有的创新矿业的全部股权,冻结期限从2012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17日。

  贤成矿业刚定增募资15亿元用于增资并控股创新矿业,目前持有创新矿业83.11%的股权。截至3月31日,创新矿业净资产约17.9亿元,占贤成矿业净资产比例的76.78%;总资产约为21.8亿元,占贤成矿业总资产比例的56.15%。

  这预示着贤成矿业在这场深不可测的风波中已然失去了风险边界。

  本报记者就此在青海西宁、广州及深圳等地展开调查。贤成集团短期借款达到10亿元以上,且多为向民间进行的高息融资,已纷纷进入诉讼状态。更值得关注的是,据广东地区法院信息,贤成矿业已因与贤成集团、西宁国新及黄贤优等的1.3亿元的未披露借款担保事项而一同陷入诉讼追债中。

  受此影响,贤成矿业6月26日复牌至今,由5.19元/股跌至7月9日的3.4元/股。今日,深圳市中院继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法院、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之后再申请补充冻结,合计轮候冻结西宁国新持有的贤成矿业全部约5亿股股份(占比31.26%),市值17亿元。

  被套牢的还有去年12月认购贤成矿业15亿元定增募资的所有自然人及机构投资者,除陈高祺锁定3年外,包括以3.47元/股成本价各自认购约3亿元左右的江苏瑞华、北京中金祥合以及华宝信托在内的6家机构都将在今年12月解禁,但已面临浮亏。

  贤成矿业一案已有先例。两年前,曾有江苏琼花(现为ST金材)大股东琼花集团因债务问题集中爆发导致最终被零价重组的一幕。由于不断上马新项目,琼花集团时任董事长(同时兼江苏琼花董事长)于在青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疯狂举债,2008年底及2009年初,琼花集团集中爆发了担保诉讼民间高额借贷案,于在青、琼花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利用江苏琼花(当时已被*ST)为其进行民间借贷提供总额1.6亿元的担保违规,彻底将于在青、琼花集团、江苏琼花推下了悬崖。

  追债团层层围困

  围绕着西宁国新、贤成集团以及黄贤优的纷争众多。综合这些案件特性,大多数涉案金额巨大,短期借款居多,且利率尤其是违约金较重。

  近期,贤成矿业从控股股东到实际控制人——西宁国新、贤成集团、黄贤优正成为民间借贷及法院的追债焦点。

  本报记者从广东部分地方法院获得的统计信息显示,西宁国新今年有9笔合计4.3亿元的债务被追索,目前仍有3亿元债务处于执行中;贤成集团今年4月至今共有16笔债务被追索,其中10笔已结,仍有6笔合计2.67亿元的债务仍在执行中;黄贤优今年6笔合计2.1亿元的债务目前都在执行中。其中,记者从深圳中院获得的起诉情况,如案号为(2012)深中法商初字第17号显示,判令被告立即偿还人民币6000万元,违约金自2011年7月18日,日息0.1%,截至2012年6月26日,违约金便高达1260万元。该案原告显示为自然人李贻杰。

  案号为(2012)深中法商初字第37号显示,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9620万元。其中,本金5000万元,利息自2011年4月18日起,按照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计算。截至2012年5月11日,本息加上违约金,共计9620万元。此案将于2012年7月24日上午9点30分开庭。

  不难看出,围绕着西宁国新、贤成集团以及黄贤优的纷争众多。且综合这些案件特性,大多数涉案金额巨大,短期借款居多,且利率尤其是违约金较重。

  上述已上升至法院追债层面的借贷远非贤成集团等方面债务黑洞的全部。有消息称,贤成集团方面对单一自然人借款就有一例高达6亿元,且由贤成矿业提供担保。而黄贤优所持贤成集团90.5%的股份已在2011年之前就被法院冻结。

  此外,公告显示,西宁国新已经将其所持的贤成矿业所有股权全部质押给债权人。另据了解,西宁国新、贤成集团等自身的股权也多被质押给债权人,“银行逐渐放弃给予贷款,贤成集团方面不得不找信托公司、典当行乃至个人,进行高息融资。”

  一家融资机构透露,贤成矿业大股东年初通过中介找上他们做股票质押融资,“要求不做质押登记,可以做公证抵押,融资额很大,结果市场上转一圈,没有人愿意做,都没有搞到钱。”

  或许,很快还会有更多的借款方会加入追讨行列。本报记者近日走访了贤成矿业公告所披露的西宁国新持股的部分质押方,如广东华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广州分公司和广东南粤银行广州分公司。在记者告之诉采访事由之前,上述机构还未了解到贤成集团出现债务问题及其严重性。

  10亿债务深不可测

  贤成集团处于融资极其困难、拆东墙补西墙的还债状态中,债务问题如滚雪球般积蓄,资金链存有较大风险。

  7月2日,在前期已申请冻结基础上,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再次发出(2012)穗天法执字第 2633 号之九《协助执行通知书》,合计轮候冻结西宁国新持有的贤成矿业约 3.59亿股股限售流通股和1.41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公告还显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也加入对西宁国新所持5亿股贤成矿业股份的冻结。

  这意味着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等多地法院等冻结了西宁国新持有的全部贤成矿业股权。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冻结资产价值不应超过标的规定,考虑股票波动因素,西宁国新及其背后的贤成集团可能存在逾10亿元的争议债务问题。

  公告显示,贤成矿业的直接大股东为西宁国新,贤成集团通过广州天艺服装有限公司和广州盛立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西宁国新64.8%的股权,从而成为贤成矿业的间接大股东,同时,贤成集团最大股东为黄贤优。简单来说,黄贤优通过四级关系间接控制着贤成矿业,为实际控制人。

  据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贤成集团情况报告显示,2010年、2011年,贤成集团的资产总计为18.38亿元和18.98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9.65亿元和11.50亿元,资产负债率由52.50%急速升至60.59%。更令人不解的是,其长期负债为0,也就是说,贤成集团债务基本为还债周期在一年之内的短期负债。

  再查贤成集团的收入状况,2010年及2011年,其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11亿元和8.22亿元;营业外收入分别为415万元和1222万元,且连续两年投资收益均为零。

  这预示着贤成集团处于融资极其困难,拆东墙补西墙的还债状态中,债务问题如滚雪球般积蓄,资金链存有较大风险。

  关联担保“案中案”

  钟文波“受命”参与对外借款,具体经办多项借款,“后来黄贤优不认部分债务,毕竟牵涉大量民间借款,其中虚实仍不好说……”

  贤成集团及西宁国新再度陷入庞大债务黑洞,贤成矿业难逃一劫。

  这一次,贤成集团债务黑洞已波及贤成矿业及其刚依靠定增募资15亿元从而增资控股的子公司创新矿业。

贤成矿业在6月27日公告中称,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法院于 4 月 23 日根据原告韩雪松的申请,以贤成集团、西宁国新借款本金、利息逾期不还及创新矿业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由,在贤成矿业及创新矿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冻结了创新矿业募集资金专管账户中合计共 2.4 亿元的募集资金。

  贤成矿业则表示,经创新矿业彻底核查,已书面确认未对该笔借款提供过任何形式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

  但本报记者辗转获得了相关方面向法院提交的 “担保合同”。该合同签署于2011年12月9日,债务人为贤成集团及西宁国新,债权人为韩雪松,身份证信息显示韩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人,是“80后”,担保人为创新矿业。

  该合同显示,贤成集团、西宁国新分两次分别于2011年11月21日、12月9日向韩雪松借款1亿元、2000万元,合计1.2亿元。担保合同注明,“贤成集团、西宁国新向韩雪松的借款完全是为了创新矿业的利益,故经三方平等协商,为了增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心,创新矿业自愿作为担保人对借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担保合同,创新矿业担保的包括1.2亿元借款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责任和韩雪松为了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创新矿业将与贤成集团等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对于该合同,贤成集团及贤成矿业方面内部人士提醒,其关键细节在签字人及落款时间上。

  合同文件上,除韩雪松签字及指印外,创新矿业加盖公章,代表人一栏签署“臧静涛”一名,臧静涛为贤成矿业董事长;在贤成集团及西宁国新签字处,代表人一处皆由“钟文波”签署,并加盖公章,钟是贤成集团及西宁国新法人代表。

  而本报记者调查获知,在担保合同签署日——2011年12月9日,创新矿业法定代表人为陈高祺,并非臧静涛,工商信息显示,陈于2009年至2011年12月29日担任创新矿业法定代表人,后任董事总经理,臧静涛直到12月29日后才接任创新矿业法定代表人。

  贤成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臧静涛和陈高祺皆对上述事项表示不知情,“臧静涛还说不是其本人签字,有人伪造签名。”但至于钟文波是否真的参与签名,该内部人士表示仍不能确定。

  近期,贤成集团股东黄贤优拟将其所持有的40%股权、李奕明、钟文波、邓孜敏等三人拟将其持有的贤成集团各3.165%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李润祺。此外,钟文波以身体健康原因,刚于6 月 1 日辞去贤成矿业监事职务。

  贤成矿业在公告中表示,现已基本查明该事件为贤成集团、西宁国新内部高管出于个人私利,假借公司下属关联公司的名义,趁贤成集团及西宁国新有较大融资需求之机,采取隐瞒借贷总额、真实借贷利率,甚至虚构、伪造出借人身份、私刻公章、伪造法人签名等不法手段,凭空虚增贤成集团、西宁国新债务,并最终导致相关债权人通过法院恶意冻结创新矿业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资金。

  贤成矿业称,董事会已会同并责成创新矿业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申诉,要求将涉及本案的审理由广西梧州指定到广西高院审理,同时立即联络贤成集团、西宁国新等关联单位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报记者掌握的“报案材料”显示,相关担保存在法定代表人不符以及私刻公章等问题。另据了解,公安机关已受理该案。

  不过,也有知情人士透露,钟文波“受命”参与对外借款,具体经办多项借款,“后来黄贤优不认部分债务,毕竟牵涉大量民间借款,其中虚实仍不好说。从这点上来说,贤成矿业的担保阴影也不能全部清除。”

  记者从广东部分地区法院获得的信息显示,贤成矿业已卷入大股东方面的借贷问题中。今年2月至今,贤成矿业有约2.5亿元的5笔债务被追索,其中一笔1.2亿元的债务已结,仍剩下4笔合计1.3亿元的债务仍在执行中。

  上述1.2亿元债务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月10日,案号为(2012)深中法执字第00062号,案号显示,该笔1.2亿元债务由贤成矿业、西宁国新以及钟文波参与借贷及担保。

  贤成矿业卷入的剩下4笔债务皆与贤成集团方面有关。



来源:和讯网      编 辑:西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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