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福建省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煤炭资讯网 2012-7-18 21:31:09    安监动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有序有效开展,近日,福建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对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主要对参保对象、试点时间、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参保方式、浮动费率机制作了明确。同时,为了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通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求承保公司应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与参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企业发生生产事故时应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造成从业人员死亡的应按无过错赔偿原则24小时内预付赔款到位,同时应当与安监部门和参保企业建立安保互动机制;二是规定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任选其一;三是要求安监部门加强服务,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来源:福建省安监局      编 辑:肖风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
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