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7-18 21:31:09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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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有序有效开展,近日,福建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对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主要对参保对象、试点时间、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参保方式、浮动费率机制作了明确。同时,为了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通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求承保公司应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与参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企业发生生产事故时应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造成从业人员死亡的应按无过错赔偿原则24小时内预付赔款到位,同时应当与安监部门和参保企业建立安保互动机制;二是规定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任选其一;三是要求安监部门加强服务,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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