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泉一煤矿非法组织生产被处罚200万元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7-4 15:16:02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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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日讯(记者 霍雪飞)记者今日从阳泉市安委了解到,该委目前对盂县路家村煤业有限公司非法组织生产行为进行重处: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非法组织生产行为,处罚200万元,重新办理复工报告审批等手续。 5月23日至25日,阳泉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纪检监察、公安、煤炭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盂县路家村煤业有限公司今年以来是否存在非法组织生产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该企业的主提升绞车有运行痕迹,风机负压水柱有变化,人员定位系统显示每天都有入井人员,生产系统每月都有40多人正常上班开资等。调查组认定,该公司在整合技改期间存在非法组织生产行为,给该矿井的产能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带来了严重的事故隐患。 根据调查组的认定意见,阳泉市安委对路家村煤业有限公司非法组织生产的行为作出处理:责令该企业立即将井下7号、8号闭墙内的所有生产设备、设施撤至井上封存,企业总经理(矿长)向阳泉市安委作出检查,留用察看一年;对该企业非法组织生产的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复工手续退回,重新办理复工报告审批。 ■相关新闻 阳泉重奖煤矿安全隐患举报人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苏景岳)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即日起,阳泉市所有的煤矿采掘、开拓工作面及隐患未整改的煤矿将全部停产停工,直至安全过关后方可复产。同时,阳泉还建立了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查实的举报人将奖励1—5万元。 从7月至国庆节长假,阳泉市将组织全市煤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竞赛活动。活动期间,力争使隐患排查治理率、隐患事故查处率达到100%,全市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生产安全事故,并实行奖惩。同时,即日起,阳泉市所有煤矿的采掘、开拓工作面及省市督查移交的隐患未整改的煤矿将全部停产停工,组织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在整改、会诊、验收后,符合安全条件和标准的煤矿方可复工复产。为鼓励群众举报煤矿安全隐患,对查证属实的给予重奖,奖金额为1—5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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