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一篇内参报道引起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 | |||
| 陕西白水县严肃处理非法煤矿生产建设问题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8-11 7:41:48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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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宝珍 王西建)本报6月11日刊发的《要情反映》,报道了白水县西固镇“黄金窝”煤矿非法生产和“南峁斜井”
煤矿非法建设的情况后,引起省上领导高度重视。省长赵正永,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副省长李金柱分别作了重要批示。批示要求: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县政府严肃查处。 遵照省政府领导批示,省上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要情反映》道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要情反映》情况属实。针对存在问题,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成白水县按照“三不留一闭毁”的要求,关闭非法矿井,摧毁地面房屋及窑洞,拆除供电等设施。7月11日,煤监局相关专业人员再次到现场督促检查,确认两处非法矿井关闭到位,达到了相关要求。 为了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白水县委、县政府决定,对西固镇镇长党瑜博予以警示训诫:对该镇副镇长刘伟(“南峁斜井”煤矿包联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该镇企业办主任雷选民(“黄金窝”煤矿包联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该镇电管站站长刘晓军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白水县矿产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长任宏勇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另外,对“黄金窝”煤矿的非法生产组织者杨勇处罚30万元;对“南峁斜井”煤矿非法生产组织者孙贵生处罚20万元,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教育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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