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通报上半年较大事故查处情况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8-14 21:39:38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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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安委办通报了今年上半年较大事故查处情况,对制度落实不到位、事故查处结案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大部分市(州)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初稿后,及时到省安监局“说清楚”,并按法定期限批复结案。上半年全省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8起(煤矿事故除外),已结案23起,占总数的82.1%。其中,交通事故21起,已结案19起,占结案总数的82.6%;工矿及特种设备事故7起,已结案4起,占结案总数的17.4%;5起未结案的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大部分市(州)在事故批复结案后,主动在当地主流媒体、政府网站上公开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将调查报告、批复意见、行政执法文书和落实情况等相关资料报送省安监局有关部门备案,对省挂牌督办的较大事故能够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有关督办事宜,并及时到省安监局销号。 通报指出,较大事故查处还存在一些问题。 “说清楚”制度亟待进一步落实。28起较大事故中,到省安监局落实“说清楚”的只有5起,占总数的17.9%。有些单位对“说清楚”制度学习不深入,认识不充分;有些单位落实不到位,觉得拉不下面子,寻找各种理由尽量推脱。
事故查处结案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时间过长,有的超过了规定的期限,影响了事故的查处顺利结案;有些单位对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交通事故介入不够;还有极少数单位没有与当地交管部门协调联系、积极沟通,没有跟踪掌握有关事故查处情况。 事故责任追究亟待进一步落实。通过检查发现,少数单位存在重调查、轻处理,重经济处罚、轻行政处分的现象。有的较大事故,虽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了责任倒查,但在处理对象上存在不敢碰硬、避重就轻、追责不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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