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钟 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重在提高执行力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8-15 8:31:52 论文、言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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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徒法不能以自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些年来,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领域不断拓宽,但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没有执行力的制度,往往流于形式,成为企业的一大摆设。因此,只有下决心、下力气狠抓执行力,才能提高企业反腐倡廉制度的效用。
目前,有的企业存在重制度的制定,轻制度的执行,造成少数领导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越过制度的雷池,在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等领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有的领导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业务往来中索贿受贿、贪污公款,不仅极大地损害了企业领导人员的形象,造成了国家、企业利益严重受损。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在于企业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弱化。可见,企业制定的很多制度执行没有达到预期成效。审思当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制度执行力无疑是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企业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的问题较明显。
首先是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有的工程项目为了赶工期、抢进度,在手续不齐全、准备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下,盲目施工,导致预算超标,结算超预算,大大影响了该项工程款的支付;有的承包方为了抢工程,不惜代价贿赂相关部门主管,让其为自己大开“绿灯”,已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其次是工程合同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些施工合同内容不规范、不全面、不细则,有的甚至是不合理的条款,导致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有的合同则是应变更的没有履行变更程序,如合同内的工程名称、施工方名称等。
最后是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少数企业领导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对招标程序不熟悉,未能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有的工程甚至未经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等现象;有些承包方为能中标,在报价时通过某种渠道获得中标价格,结果使其它投标单位对该工程望而却步;有的单位虚假招标,从中渔利,使监管形同虚设。
(二)物资采购领域的重要岗位人员拿回扣问题。
在一些企业里,少数采购人员拿回扣现象如同“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样,是一个屡禁不绝、比较普遍的现象,对企业的危害巨大。有的企业因执行力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拿回扣问题非常严重。由于这些采购人员拿回扣的手段非常隐蔽,加上供应商往往非常不配合调查,这使得拿回扣问题一直是一个困扰企业发展的棘手问题。
(三)执行人意识不强、随意变通。
少数企业领导人员自身素质过低,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本单位或个人利益,对上级制定的一些界限明确、措施强硬的制度规定,以“特殊情况要特殊处理” 借口,想方设法“灵活变通”进行规避。如设立单位“小金库”、将单位办公费用大吃大喝、将礼品费开成办公用品费、将公费旅游变为公务考察等,花样百出,层出不穷。
(四)相关制度监督落实不到位。
少数单位领导全凭自身意志、主观的去理解和执行制度。一旦失去有效监督,制度执行就形同虚设,流于形式。有的单位甚至出现一把手给下级一个电话,随意无视企业规章制度,即使不合理的要求,下级也不敢不听。
二、提高企业反腐廉制度执行力的几点思考
明•陈继儒写的《小窗幽记•集醒》一文中,所言“轻财足以聚人,律已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意思是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拿的不拿,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尊重他人,严于律已。作为一名企业领导人员,从不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办事,从不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时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努力做清廉务实、执政为民的模范和表率,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扎实推进企业惩防体系建设。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项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会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提高执行力的过程,实为制度系统整体协调调整的过程,我个人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
(一)完善企业相关制度,规范企业精细化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程管理制度。推进工程项目标准化、精细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以着重解决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管理责任、施工质量低劣、结算超预算、施工手续不齐全等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企业合同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有关合同管理规定及审批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合同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律化。
加强企业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杜绝采购过程中“吃回扣”现象,应实行集中采购,加强供货商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完善采购制度,规范物资采购管理。通过实施以上有效的方法,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
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透明、公正。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惩戒防线,杜绝不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惩戒防线,杜绝不规范招投标行为。
为规范企业精细化管理,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出台了《关于实施资金管理等六项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的通知》(桂华行〔2010〕61号),其中包括合同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全面预算等六项内控管理制度;铜坑矿也相续出台了《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铜行〔2011〕68号)、《铜坑矿合同管理内控制度》。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律化,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受控状态。
(二)加大制度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配套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首先,通过网络、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理论,宣传党纪党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紧密结合企业党员、领导人员的思想实际,通过召开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讨论、自我剖析,从而提高党员、领导人员对党纪政纪条规的认知度。
其次,企业对已过时的和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文件规定予以废除;对清理保留的制度进行整合,分门别类整理编制成册,企业制度建设要做到与时俱进,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需要,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的相关法规制度。
(三)完善监督机制,加大检查力度,推动制度贯彻执行。制度的落实执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只有严格督查,才能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配齐配强专业性强的纪检监察干部。技术是矿山企业的第一生产力,针对工程领域较薄弱环节,必须配备工程相关专业的技术监督队伍,强化技术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把好进人关,给予支持和关心等多种措施,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推动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增强制度执行过程透明度,使制度建设公开化,运行规范化,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使企业广大员工的根本利益得到最好体现。只有通过以预防为取向的科学制度设计,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约束,实施执行状况的监督,狠抓制度执行力,切实维护制度的尊严和权威,从而全面推进企业制度反腐工作,实现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预期目标,为企业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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