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塌方轮渡沉没 中国人的生命到底值多少钱?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8-18 7:45:21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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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一早看到两条沉重的新闻:陕西府谷一煤矿塌方,18人被困井下4000米;马鞍山轮渡沉没,12人失踪。虽然目前还没有死亡报告,但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可避免的了。我们已无法统计近年来频发的安全事故已让多少人丧失生命,而最可悲的是,每次事故之后无非就是赔偿一些“命钱”和处罚几个负责人了事,而安全问题却未真正解决。或许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但对生命价值的认定是其中的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 这不禁让笔者想到一个问题,一条生命到底值多少钱?美国人的回答可能是1000万美元,而中国人的回答一定是“生命无价”。从这表述中来看,中国人似乎比美国人更加看重生命,然而现实可能恰恰相反:美国人会在事故发生之前把死亡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而中国人则是在死后用钱来赔偿,这个金额可能是几十万,也可能很少。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目前最高限额为40万。 看到没有?在中国,一条命最多值40万。我无法评估这个价格是否合理?因为生命的价值是至高无上的,是根本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生命更不是商品,不可以讨价还价,更不该有最高限额。相反,如果确实需要有人为失去生命的人埋单,那也应该是只有最低标准,而不该有上限标准,赔偿多少全凭个人对生命价值的理解,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尊重生命。 翻看中国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其实中国人的生命一直是不值钱的:既有视生命为草芥的皇帝,也有以生命为代价的王朝建立,更有无数个饥馑荐臻的年代……也许就是因为对生命的蔑视才让中国人有了“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的生命悲凉观念吧。如果说古代对生命的漠视来源于文明的落后,而今天,在人类文明已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应该是一个尊重生命的年代,而不是一个蔑视生命的年代,但我们还是看到了许多生命悲剧的发生。 在中国,一个安全事故的受害者其全部的经济赔偿不过几万元人民币;一些人在把一个人弄伤、弄残之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弄死算了”,因为“打发”一个死者要不了多少钱;一个官二代、富二代在撞人之后大呼“我爸是李刚”、“公安局是我家开的”;一个企业为了赚钱不惜铤而走险、伤天害理……中国人在蔑视他人生命的时候也并未珍惜自己的生命,那些醉驾者在路上横冲直撞、那些因一个小口角就互相砍人、那些年纪轻轻就自杀、吸毒者……让我们不仅看到了生命的脆弱,也看到了漠视生命给生命带来的脆弱。这是人格与人性的悲剧,也是良知与良心的悲剧,更是权力和金钱的悲剧。 孟子曰:民为贵,社稷为次,君为轻。这是中国老百姓无数年的坚定诉求,但今天实现了吗?我不能说。或许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比如闻一多先生所说的“自由”、“尊严”,我们有吗?我不好说。最后,我们只能祈祷陕西府谷煤矿塌方的18名工人能顺利脱困,马鞍山轮渡沉没的12人能全部返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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