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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价止跌难破煤市困局 煤炭机制暴露诸多弊端

煤炭资讯网 2012-8-18 8:05:49    焦点话题

 

    新华网太原8月17日专电  题:煤价止跌难破煤市困局 煤炭机制暴露诸多弊端

    新华社记者 吕梦琦

    环渤海价在经历连续13周下跌后连续两周止跌,但国内煤炭市场仍然低迷。记者采访看到,运煤通道依然冷清,许多煤企煤炭滞销严重,这使现行煤炭机制的诸多弊端进一步暴露。

    煤价止跌难破滞销困局

    目前,虽然煤价已经止跌,但是滞销严重的局面并未有明显改观,煤炭企业经营压力仍不断加大,大规模限产仍在继续。在山西忻州,记者看到许多煤炭企业的储煤场上煤炭堆积如山。一位民营煤企负责人告诉记者,他的矿上现在每月销量只有一两千吨,销售额只有100多万元。

    作为动力煤的主产区,大同煤炭企业受到的冲击最为严重。同煤集团一位负责人透露,现在集团产量虽然没有下降,但是却毫无利润可言,只能硬挺着。

    秦皇岛煤炭网8月15日最新数据显示,环渤海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综合平均报收626元/吨,与前两期保持持平。这意味着在经历连续13周下跌以后,环渤海煤价连续两周止跌,但这仍然是“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发布以来的最低纪录。同时,尽管情况有所改观,但国内主要港口煤炭库存压力仍然很高,预计存量仍超过2亿吨。以环渤海四港为例,秦皇岛煤炭网最新发布数据显示,截至8月12日煤炭库存量为1702.3万吨,与前一周库存量相比,减少151万吨,但仍处于历史高位。

    煤炭进口量也在增加。中国海关统计数字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煤炭进口量为1.4亿吨,同比增加65.9%。而据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预测,年内我国煤炭进口量将超过2.6亿吨,为去年的1.4倍。此外,按照规划,2012年全国煤炭产量预期目标为36.5亿吨。因此,未来国内煤炭供应量将持续增加,三季度要扭转煤炭颓势难度很大。 

    煤炭滞销暴露三大“弊端”

    专家认为,这样的结果是因为国内炭市场长期存在的诸多弊端一直没有解决。

    第一,煤炭产能缺乏有效调控,过度市场化现象仍在持续。

    近几年,我国一些产煤大省煤炭产量屡创新高。以山西为例,2011年山西将煤炭产量定在7.8-8亿吨,但最终产量达到8.6亿吨;2012年,山西明确提出把煤炭产量控制在9亿吨,但业内并不看好。从全国范围看,今年上半年煤炭产量达到19.1亿吨,增速仍高达5.6%,同时进口量暴增到1.4亿吨,平均月进口量突破影响沿海煤炭供求2000万吨/月的临界点,而预测显示全国同期煤炭消费量为19.7亿吨,增速同比回落6.6个百分点,而且实际消耗量很可能低于这个数字。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研究院院长王宏英认为,产能严重过剩是此次危机出现的重要原因。

    第二、缺乏对国内外煤炭市场供求的监测和预警机制。

    今年上半年国际煤炭市场一直不景气,国际煤炭价格大幅下降,一些产煤国煤炭出口十分旺盛。以前,每当中国大规模进口煤炭时,进口煤价格就会大幅攀升,进而促使国内煤炭采购量增加,然而今年这种因果关系并没有出现。同时,受经济增速放缓、水电出力加大等因素影响,国内煤炭的需求却在大幅减少。对此,煤炭企业和主管部门缺乏监测、预警,没有及时发现、提前应对。

    第三,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

    目前,国内煤炭价格在流通环节产生的成本过高,这导致国内煤价与国际煤价出现倒挂现象,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这里面有流通环节过多、不合理收费、腐败等诸多原因。王宏英指出,煤炭的生产成本在交易价格中最多不超过50%,另外50%产生在流通环节,如果这个环节不能理顺,很难把煤炭价格降到合理水平,国内煤企应对国际市场冲击的能力也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提高。 

    机制建设亟需加强

    专家认为,要想消除上述弊端,必须从长远角度建立煤炭市场的良好秩序,深化煤炭领域的各项改革,完善相关的配套机制。

    王宏英指出,企业应该尽快建立中长期的预警机制,加强对市场行情和风险的监控与分析,政府需要从总量上对煤炭产量加以把握和调控,防止煤炭过度市场化和企业盲目扩大生产,特别是要加强对大型国有煤炭企业生产行为的引导。政府也要协调各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减少流通环节,改善交易服务,严打煤炭腐败,消除不合理的流通成本,从而尽快实现国内煤价和国际煤价的接轨。

    中国炭运销协会副会长杨显峰表示,煤炭行业要努力建立长期的供求关系,稳定供应。他认为,国内煤炭流通领域仍然具有很大的空间,要借助目前几大煤炭交易市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成为新的发展方向。

    目前,山西已正式出台了《山西省促进煤炭电力企业协调发展实施方案》,鼓励煤电企业通过资本金注入、股权交换等方式相互参股、控股或通过资产重组注册成立新的煤电联营企业,从而形成合理的煤电价格机制;同时将推动火电企业与省内煤炭企业签订长期战略性供需协作合同,明确供煤价格以及价格联动条款,建立长期协作合同全覆盖的省内电煤供需管理模式,保证煤炭销售。



来源:新华网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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