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班山北矿施行新激励政策采煤二队获奖4万多元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8-18 11:43:17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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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采掘职工的生产积极性,鼓励基层队超计划完成任务,鲁班山北矿在采掘队中施行了“台阶奖”,该政策从7月份施行,三个采掘队受益,其中采煤二队获奖47712元,人均工资达4950元。
该矿结合实际,对采掘队全部实行计件工资制,矿按当月基层队实际完成的生产量与矿下达的计件单价结算工资,计件工资与生产计划、安全、质量标准化、成本、煤质等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进行考核,并按照工作面生产作业条件,按照(92)劳动定额编制的吨煤和进米单价,结合各队月生产计划兑现情况,按就高不就低方式执行定额单价、台阶式加价方式结算各队计件工资。其中,对于完成矿下达的当月生产计划,按完成计划比例实行加价,每超1%加价1%,加价幅度最高不超过5%。
该政策制定后,矿党政广泛宣传发动,让职工了解该激励政策的内容,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创争氛围,在23714工作面施工的采煤二队,7月份矿下达计划生产商品煤1万吨,在全队的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实际完成产量15904吨,按照该矿给采煤二队制定的“完成达标计划,吨煤加价1.0元;完成1.3万吨,吨煤加价1.50;完成1.4万吨,吨煤加价2.0;完成1.5万吨及以上,吨煤加价3.0元”的激励政策,该队获得了47712元的“台阶奖”,职工平均收入达4950元,据了解,掘进六队、掘进八队均根据激励政策,也因完成任务较好,获得不同的奖励。
鲁班山北矿结合实际,把完成生产任务放在重要位置,从机制政策入手,创新激励政策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受到职工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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