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骗术升级,假文件发到煤监分局事发河北,行骗范围扩大,“文件”包含威胁性言辞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8-2 8:56:52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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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26日,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张家口分局接到一份《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发放安全宣教片的通知》的“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文件的发文日期是7月25日。他们迅速与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最终证实这是一份假冒文件。
河北省境内曾发生过多起以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名义,发布“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销售安全生产书籍、光盘”等“文件”的行骗事件,行骗的对象以企业特别是煤矿企业为主。但这次骗术“升级”到了以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等政府机关为对象,并且要求他们向县、乡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转发”文件,以形成“文件”真实可靠的假象。 此次行骗“文件”有三大特点。 一是发文对象既有“各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分公司)、各煤矿企业”等企业,也有“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市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等机关单位,行骗范围扩大。 二是要求“文件”转发。“文件”明确“要求”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发放安全宣教片的通知》转发“辖区内各产煤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并“希望各级煤矿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结合本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的部署,要求煤矿企业踊跃征订”。要求征订的安全宣教片分别是《煤矿安全隐患排查与预防及综采安全操作规范》和《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及煤矿“三违”警示录》,每套定价3790元。 三是具有对煤矿企业的威胁性言辞。“文件”声称“此次征订将在省煤监局备案”,并在“近期组织人员现场复查,届时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将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对安全教育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停产整顿实施处罚;对无视安全隐患排查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文件”附件《预定确认单》还要求“煤矿企业安全负责人正楷填写清晰,并加盖公章”,在“接到通知两个工作日内将预定确认单传真至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隐患排查治理抽查组,以作备案登记,逾期责任自负”。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已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并提示各有关分局、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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