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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稳增长需兼顾煤电双方利益

煤炭资讯网 2012-8-22 9:36:42    一事一议
 

      最近媒体披露一些地方职能部门为了维护当地煤炭企业利益,要求发电企业必须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地煤,否则将被扣除一定比例的发电指标。


      煤电矛盾是长期困扰我国能源产业发展的老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企业一直在探索解决的方法。此前几年,在电煤供应紧张时,地方政府积极干预,甚至省长带队找煤,为保障电煤正常供应做了大量工作。当前,随着经济增速放缓,煤炭需求下滑,存煤积压、价格下跌给煤企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地方职能部门要求电力企业采购当地煤炭、缓解煤炭企业经营压力的出发点可以理解,但其具体举措值得商榷。

      虽然近期煤价出现下降态势,但仍处于高位运行。作为煤炭下游的发电企业,其实日子过得比煤企还艰难。多年来,市场煤、计划电的格局难以扭转,致使火电企业持续大面积亏损,有的电企老总甚至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企业的经营状况。煤电矛盾越来越突出,但矛盾产生的前提正是双方相互依赖的生存关系,煤电任何一方被牺牲掉,另外一方也将会陷入泥潭。稳增长不是一个行业的增长。下半年,国家将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缓解煤炭企业煤价下降的经营压力,促进煤炭市场发展,确实需要各职能部门有所作为,但是牺牲电企、成全煤企的做法并不利于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应当统筹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注重拓宽增长的空间、提高增长的质量,更应特别注重各行业共享发展的成果,而不是偏颇于一个行业的暂时性增长。

      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离不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稳增长的前提。促进能源产业健康发展,需要协调产业链内各方利益,兼顾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双方的利益。

      具体而言,须关注以下几点:其一,考虑发电企业对煤炭的实际需求,不能出现月需求为30万吨却被要求购置40万吨的情况;其二,本地电煤运输距离较近,运输费用相对较低,至少到厂价格不能高于市场采购价格;其三,“30%的电量将作为电企煤炭购置的考核奖励,让电力企业难以接受,也缺乏科学统筹考虑,即使需要考核当地煤炭采购量,也应用其他指标体系。 


来源:电缆网      编 辑:西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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