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元宝山露天煤矿开展“燃油专项整治”活动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8-23 12:52:22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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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燃油管理,减少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节约成本,落实“三增一降”措施,实现降本增效,确保全年各项指标实现。从8月1日开始,在全矿范围内开展“燃油专项整治”活动。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该矿制定了《关于开展“燃油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采取重点整治、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大力营造“跑冒滴漏”可耻,勤俭节约光荣的氛围,真正做到为企业发展负责、为员工政治生命负责,切实提升管理水平。该矿从员工的思想教育入手,积极倡导“元露就是我们的家,这个家需要我们来建设”的理念,大力培树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勤俭持家意识。其次从两个强化入手,完善措施,构建燃油管理机制。一是强化管理措施。健全完善燃油指标、燃油定额管理制度,使燃油材料管理从出库到使用的中间环节制度化、程序化。二是强化技术措施。在必要场所安装摄像头,实施全方位监控,减少管理死角,有效防止燃油跑冒滴漏现象。
为使此项活动有力执行,该矿加大了奖励和处罚力度。员工有盗窃行为情节较轻者,责任者离岗培训3个月,人事关系开至矿工资科,培训期间发放培训工资。每发生1次,责任者所在班组人员季度活动奖扣减10%、班组长扣减15%、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扣减20%;员工有盗窃行为情节较重者(盗窃油品金额200元至500元之间),对责任者实行所盗窃燃油价值5倍的罚款,责任者离岗培训6个月,人事关系开至矿工资科,培训期间发培训工资。培训期满后,责任者重新择岗;每发生1次,责任者所在班组人员季度活动奖扣减15%、班组长扣减20%、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扣减30%;员工有盗窃行为且情节严重者(盗窃油品金额500元以上)已经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盗窃罪,将责任者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责任者所在班组人员季度活动奖扣减25%、班组长扣减30%、责任单位班子成员扣减50%;鼓励全矿员工坚决与破坏企业形象、损害企业利益的现象作斗争。对举报、制止偷油现象的员工,经核实,对举报人奖励2000元/次。
通过开展“燃油专项整治”活动杜绝跑冒滴漏特别是偷盗燃油行为,使全矿燃油消耗下降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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