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南煤业鲁班山北矿“八个措施”强化治安调解促企业和谐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8-3 11:15:08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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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增强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的能力,努力构建和谐关系,鲁班山北矿进一步强化治安调解工作,出台了八项具体措施,使调解工作真正成为新时期解决企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八项措施分别是:一是要强化法制宣传,调委会定期通过专栏、广播宣传法律常识,每季度全覆盖对基层队开展一次法制教育课。二是要认真排查分析,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及社会敏感期,及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三是开好工作例会,调委会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前一阶段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并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形势,及早采取应对措施。四是及时上报信息,基层调解员按时向调解委员会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对下列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报告:社会关注度高的矛盾纠纷;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可能激化为刑事案件或引起非正常死亡的矛盾纠纷;涉及人数多,易引发群体性的矛盾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的矛盾纠纷。五是搞好信访接待,对员工的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均应进行登记,并填写《民间纠纷调解受理登记表》。六是落实限期办结制度,对员工反映内部的一般矛盾纠纷,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七是及时跟踪回访,对调结矛盾纠纷在一个季度内进行跟踪回访,回访中发现调处工作有失误或矛盾纠纷有重新激化可能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理。八是要建立工作台帐,矛盾纠纷调结后,应将当事人申请、原始证据材料、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及回访记录等材料及时装订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为进一步促进调解工作,该矿还成立了相应组织,制定了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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