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智银:小偷囚禁智障女当性奴折射出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8-31 8:58:39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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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送到救助站的受害人。
关押智障妇女的小黑屋。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奸淫未满14岁幼女和智障女的,不论受害人是否愿意,均以强奸罪论处。但是如果奸淫智障女不是被当场捉获,取证便成为一大难题。所以,侵害人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屡屡对智障女下手。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智障妇女的案件,没有一般意义上强奸罪的犯罪手段,甚至是作为被害人的女方自己主动要求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可这也同样不影响强奸罪的成立。仔细琢磨网友却抛开法律而言他的这些评论,笔者的心里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智障女成为小偷的性奴并非个案。分析类似的诸多案例,不难看出,这类悲剧的发生,侵害人大多是因为法制意识淡薄,不知道与无性防卫能力的智障女发生性关系是犯罪,且又是生活边缘人;而被害人又无不是因贫困导致监护不到位,或因此产生摆脱累赘,抛弃智障女。 智障妇女本该是受保护受关怀的对象,如今却屡屡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目标。因此,笔者认为,法制教育固然重要,但对智障妇女,社会应该负起更多的责任。文/郑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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