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鄂尔多斯市进入多雨季节,局部地区出现大到暴雨。为有效防范因暴雨、洪灾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非煤矿山实现汛期安全生产,市安监局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一、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各旗县安监局、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务必把防汛责任逐级落实到岗位和个人。
二、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措施。非煤矿山企业要重点抓好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要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建立合理的排水系统,认真检查边坡角,及时处置危岩、悬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三、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各旗县安监局、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逐一进行跟踪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
四、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制度。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汛期值班、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