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矿集团“三联“体系助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上台阶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9-21 22:05:37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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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工会建立了与基层单位联动、与地方机构联动、与相关部门联动的“三联”机制,推动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上台阶、创水平。
与基层单位联动。本着“小事不出区队、大事不出集团公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一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级服务人员每月一次上报信息,逐级分析筛选上报。最后由二级单位每月将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在搞好调查和记录的同时,书面报送集团公司工会法律法规部,作为党政决策和维权维稳的重要参考。二是建立接待服务日制度。在二级、三级单位建立公开接访服务日制度,宣传政策,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指导工作,现场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的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预防上来,最大限度的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三是实行逐级调解制度。对存在的争议先由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逐级调解。对于调解难度大、涉及面广的案件,我们指派专人到二级单位协助调解,实行了限时办结制度,凡立案的劳动争议都在10个工作日内全部结案。
与地方机构联动。一是为便于工作,与属地仲裁机构始终保持长期的业务联系和信息沟通,地方仲裁部门将集团公司工会相关同志聘任为兼职仲裁员,专门负责本企业内部的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二是对到地方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的案件,都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前提下,回到新矿集团先行调解处理,最大限度地达到双方当事人的满意;三是对于企业难以处理的案件,及时邀请地方仲裁机构的同志到企业内部实行联合办案,为争议双方提供了方便,也保证了劳动争议纠纷处理不出门,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与相关部门联动。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险、法律事务和组织干部等职能部门聘请了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有关政策的人员为劳动争议兼职调解员,从上到下建立起了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作风优良的调解队伍。及时与公司信访部门联动,建立了定期的通气会,对于一些可能造成信访案件的争议,及时与信访部门沟通,一起做工作,保证不因劳动争议造成越级访、群体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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