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水洞煤矿:以铁的纪律 强化执行力建设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9-24 11:25:52 经验交流 | ||
|
本网讯 近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针对十分严峻的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制定严格的组织纪律,强化薄弱环节、薄弱时段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严格执行值班签名。从9月1日起,每天必须有一名矿领导在矿值班并参加碰头会,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安排指挥。各部门、基层单位值班人员每天下午6点前必须按规定到调度室履行值班签到手续,严禁代签、补签。若因有事离矿,必须经当天矿值班领导同意,明确代值班人员并履行值班签字手续。
严格跟带班制度和纪律。一是井下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生产现场每班均有副队长以上的管理人员跟班的制度,副队长休息或值班必须有队长、书记、技术员顶替跟班;二是机关管理人员带班不到现场,或让其他人带灯下井,或在信息站考假勤,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降岗薪一大级(时间6个月),出现两次调离原岗位。
严格请销假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在上班(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一般管理人员和副科级(含副职级)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及部门正职外出或有事必须向矿党政领导请假,否则一律按违纪论处降岗薪一级。 严查工作纪律。纪委、调度室、安监处要不定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理人员值班、在岗及下井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擅离职守,延迟下井、提前出井和没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的管理人员第一次一律给与降岗薪一小级的处理,出现第二次有职务降职一级,无职务的降岗薪一大级。
强化“双休日”薄弱环节管理。“双休日”基层连队非队长或书记值班,生产系统机关部门非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值班,按每次500元处罚队长或科(处)长。“双休日”生产系统各部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天下井进行安全检查,未达到规定值班天(次)数的,按200元/次处罚。安监处、调度室每周要配合纪委开展至少1次查岗活动,重点检查管理人员值班、在岗及下井情况,凡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脱岗一律取消该队或该科室所有人员当月值班补贴并按相关办法处罚责任人。
陈开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