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韩城市西韩兴隆煤矿违法占地10年之久 矿方严重违法需严查严办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9-24 17:42:11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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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直接服务于采矿生产的建筑物及设施用地,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而办理建设用地审批须相应办理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招拍挂出让,还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等,严禁“以租代征”非法用地。然而,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马庄村有村民反映,兴隆煤矿自2003年起就先后租用本村可耕地达200余亩,不顾村民阻挡,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情况下,强行进行办公楼和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彻底改变了土地性质。记者进而调查得知,该矿在未经部分涉地村民同意租用之下,为了扩大经营,多次出动铲车强行占用村民耕地,遭到村民坚决阻挡,双方矛盾日趋激化。奇怪的是,村民们多年来不断上访,但至今该宗违法用地未得到严肃查处,令人生疑。
租用耕地上建起了煤矿办公楼
8月21日中午,记者来到韩城市龙门镇马庄村,随机采访了部分村民。村民们讲,兴隆煤矿从2003年开始在该村建矿,先是租用了七组的耕地进行矿区建设,每亩土地年租金900元。从2006年开始,又陆续扩大经营规模,先后租用一组和七组以及三、四组的耕地,准备建成一个洗煤厂,但其间遭到一组和七组部分村民的坚决拒绝。村民们认为,该矿租用土地建厂的做法是违法行为,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但兴隆煤矿不仅未受到严厉查处,反而欲强行占用村民耕地,先后数次动用铲车将群众耕地上的果树和庄稼铲除推平,村民们极力进行了阻拦,双方剑拔弩张,后在相关部门出面制止下,矿方才不得不暂停其违法强行占地行为。
记者来到位于龙门镇马庄村西的西韩兴隆煤矿门前看到,煤矿内建起了数栋办公楼和职工公寓楼,知情村民讲,这些用地都是租用的可耕地。而紧挨矿区的东边明显有十多亩耕地已被铲平,周围是大片的荒长的小树林和杂草丛生的可耕地,以及煤矿里面排出的污水及随处堆放的矿石和废石,环境污染相当严重。
“以租代征”违法用地多达两百亩 韩城市龙门镇马庄村村支书马某说,兴隆煤矿从2003年开始建矿以来,先后租用了本村1、3、4、7组土地,每亩土地租赁费900元,但因1、7组部分村民不同意这个价格,因此双方就产生了纠纷。前几年煤矿想要在生产生活区外新建成一个洗煤厂,可用地必须要占用这些持反对意见村民的土地,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煤矿就多次出动铲车强行铲地,但都被村民阻挡,造成矛盾至今无法调解。
马支书告诉记者,马庄村群众经济来源主要靠种地,载种花椒树和庄稼。
据该支书介绍,兴隆煤矿矿区办公和生产设施租用的可耕地约80余亩,矿区东边和南边租用的可耕地达100多亩,总计达200余亩。
矿方严重违法亟需严查严办 下午15时,记者来到陕西韩城西韩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表明来意后,该公司办公室主任高向民叫来副总经理韩永章接受采访。韩副总表示, “以租代征”行为即使有问题,但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前几年已进行了罚款处理,现在应该算是合法的了。见记者对此说法表示质疑,该副总又改口说,兴隆煤矿用地手续已上报到省里了,只不过目前还未批下来,但很快就会批下来的。见该副总说法不一,记者决定前往国土资源局予以核实。
在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听完记者关于兴隆煤矿违法用地的调查后,当即表示,当时煤矿强行铲地占地的行为被国土局执法人员前往制止,并依法扣押了两辆铲车。在该工作人员指引下记者发现该局后院果然停放着两辆被扣押的铲车,时长已达一年之久。当记者就韩永章副总表态的煤矿用地手续已上报省厅的情况进行核实时,该工作人员拨通有关负责人电话询问后对记者说,韩城市国土局至今未见兴隆煤矿上报的任何用地手续,由此证实该宗用地实属严重违法。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要求全国各地严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坚决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并依据15号令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村民们质疑说,西韩兴隆煤矿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情况下,“以租代征”违法用地已长达10年之久,然而至今却未见当地政府对该矿进行严厉追责,个中缘由,令人不解。
据了解,兴隆煤矿是陕西西韩工贸集团公司旗下的子公司,建矿之初只是一个地方小煤矿,如今已发展成为一个30万吨规模的新建煤矿。该公司法人郭宗文还担任着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职务,公司曾荣获中国优秀民营企业称号。
链接:采矿权人按照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所确定的工业建设用地位置和面积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业用地手续,经审查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可予以批准。由于工业广场用地不是房地产或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地范畴,该土地只限采矿权人使用,符合《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九条规定的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的情形,出让金可按该规定的其他有关条款执行。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后,采矿权人还应依照工业用地的相关规定,到林业、环保、水土保持等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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