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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监局对发送煤矿事故警示通报提出要求

煤炭资讯网 2012-9-25 17:05:22    安监动态

   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送煤矿事故警示通报的通知》要求,福建煤监局立即以内部明电形式转发到各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并提出四条工作要求:

     一要坚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以掘代采,乱采滥挖等违规生产行为;

   二要严格落实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并按事故查明超限原因,切实采取防范措施;

    三要严格落实密闭栅栏管理制度,凡矿必检,逐矿落实,发现私拆密闭栅栏的,一律按重大安全隐患立案查处;

   四要立即开展煤矿百日煤矿安全隐患治理行动,严格按照《福建煤监局、省经贸委关于印发福建省“百日煤矿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2〕63号)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个矿井、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人,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来源:福建煤监局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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