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黄沙矿为用电戴上“紧箍咒”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9-28 21:14:53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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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王文举)三季度以来,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黄沙矿加强化供用电管理,在全矿实施“避峰填谷”,为用电戴上“紧箍咒”。
该矿认真落实峰峰集团公司《降本增效共度难关55条》措施,结合矿实际,根据用电“谷”、“峰”差价,出台了“避峰填谷”管理规定,矿长为领导小组组长,节能减排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由生产技术部对全矿的生产施工工序进行调整,尽量避开高峰期用电。各排水泵房全部悬挂“谷”、“峰”时间表,要求开泵人员不得在“峰”段开泵,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按制度进行罚款,促进开泵人员按“避峰填谷”规定操作,降低排水用电。每月“峰”段用电不得高于用电总量的30%,“谷”段用电不得低于用电总量的36%,以35kv变电站04﹟、12﹟和20﹟开关柜电表为依据对机电科进行考核,没有控制在规定标准之内的,除按规定对机电科进行处罚外,还联挂科长、支书月度绩效考核分数,促进机电科强化管理,认真完成节电目标。
在加强水泵用电管理的同时,该矿还对其它地方的用电也作了相应规定,两部猴车只准在上下班时间内运行,其它时间不得随意开动,如有特殊情况与矿调度室联系后方可开车;候车室照明灯也只准在上下班期间开启,其它时一律关灯。污水处理厂必须在开泵期间将蓄水池蓄满,以便在“峰”段停泵时能够满足地面洗涮和洒水需要。地面路灯晚7点半开启,12点以后隔一个开一个,既满足照明,又减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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