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煤集团丰阳煤矿:发生事故连连被瞒报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 | |||
| 煤炭资讯网 | 2012-9-9 15:40:38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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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消费法》第七十条中规则:消费运营单位发作消费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刻报告本单位担任人。单位担任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疾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避免事故扩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富损失,并依照政府有关规则立刻照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消费监视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坦白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成心毁坏事故现场、消灭有关证据。但是,就是有一些涉矿企悍然寻衅法律的威严,发作矿难坦白不报,转移遇难矿工,掩盖事实真相,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永煤集团丰阳煤矿2012年3月28日下午4点班发作一同安全事故,家住登封市石道乡后河村28号的闫军位死亡,身份证号410185198311115510,父亲叫闫从辈,。在这之前几天,丰阳煤矿的郑帅伟也是发作安全事故死亡,家住登封市东送表下沟村的,其父亲叫郑彪; 8月23号零点班冒顶砸死一人:汝州大峪乡王堂村刘河沟组郭海正其父亲叫郭战轻,惧怕事情败露,特地转移到禹州处置善后事宜。 据理解:矿难早已成为中国各类安全消费伤亡事故的第二号杀手。依据官方统计数据,从1986年到2004年,全国每年因煤矿事故招致的死亡人数都超越了6000人,约占每年全世界同类事故死亡人数的80%。这只是矿难发作后被报上去的统计数字,那没有被报上去的又有几呢? 很显然,永煤集团丰阳煤矿也参加了瞒报的行例,认真查阅有关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涉矿企业在发作安全事故照实上报后,主管部门一定会根据相关法规对企业实行停产整理和罚款的处分,停产一天,就是一大笔损失,更别说几个月的停产整理了,加上上百万元的罚款,权衡利害,还是瞒报的好,既能够天天消费又能够少了上百万的罚款,用逃避处分而省下的这些钱中一小有些去处置一个微乎其微的矿工生命也绰绰有余。望有关部门着手调查此事,严惩有关义务人,还矿工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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