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煤矿机械厂弄虚作假诈骗国家财政资金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1-18 9:55:38 厂商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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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于今年元月7日起就西安煤矿机械厂政策性破产中弄虚作假诈骗国家财政资金一事分别向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陕西省国资委纪委、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第五巡视组组长、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并于5月3日、4日两次到中纪委信访室当面举报),近5个多月没有处理结果,而我却因为相关部门只调查不处理泄露身份而成为领导的眼中钉肉中刺,遭受打击报复直至被撤销中干职务,现在连工作岗位都无法落实,国法何在,天理何在啊?事到如今,我已无法承受越来越凶猛的重重打击,忍无可忍,也就无须再忍,只有将违法犯罪行为公之于众,让全天下的人都看看他们是怎么样捏造职代会决议,欺上瞒下,虚假破产,诈骗国家财政资金的,希望国法总会大于权势,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 《请求对王增强在西安煤矿机械厂破产改制中弄虚作假及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的报告》 尊敬的各级领导: 西安煤矿机械厂破产改制中存在一系列弄虚作假行为,有些可能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现将相关情况举报,请予以彻底清查: 一、颠倒程序,捏造职代会决议。 真实的情况是:2008年1月11日,西安煤矿机械厂第11届19次职代会听取讨论《破产职工安置方案》,意见很多。 然而: 厂里2007年6月29日上报给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文件《西安煤矿机械厂关于企业政策性破产职工安置方案申请审核的报告》(西煤机劳字【2007】61号)中却捏造这次职代会已于2007年6月21日已经召开,并形成了决议,欺上瞒下骗取省厅的审核,并由此引发一系列颠倒程序的事件发生: 1、真正的职代会没有召开,而法院的批准破产裁定书【(2008)西民四破字第06-1号】却于2008年1月7日提前职代会召开3天下达。 2、2007年11月13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16号)关于同意西安煤矿机械厂进入破产程序的批文就已经下达。 3、2007年8月20日,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企业破产费用的审核意见书就已经下达。 严重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3号):“企业关闭破产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关闭破产所需资金不落实的,不能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和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劳社发【2007】32号)的审核程序:“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正式报审前,要充分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沟通,听取修改完善的意见,按政策规定认真修改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再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通过后,正式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报审时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同时出具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及欠费清偿情况说明”。 人为捏造职代会决议,逃避职工监督,严重颠倒程序,欺上瞒下,欺骗政府,欺骗职工。 二、弄虚作假,篡改相关数据。 1、篡改财政部驻陕专员办审批职工人数,蒙骗省社保局,套取职工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 财政部驻陕专员办审批: ①执行提前5年退休人员:51人; ②一次性安置职工1513人, 安置费:1513250123=11352.95万元 ③合同制职工197人, 经济补偿金1972070.8318个月=955.32万元 实际情况却是:《西安煤矿机械厂政策性破产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报告》(西煤机破清字【2008】21号),提请省社保局办理提前退休人员605人,仅此一项就多套取财政资金: (605-51)250123年=4156.9944万元 2、虚报拖欠职工工资。 财政部驻陕专员办审批:拖欠职工工资:5889.79万元。 实际情况是:煤机厂拖欠职工工资仅仅发生在1998年7个月和2002年3个月,这之后一直到企业破产改制,职工工资一直按月发放,从没有出现新的拖欠,并且在2003年间企业情况好转时还补发了2002年9月份拖欠的1个月工资,最多拖欠职工工资9个月:1200万元。 虚报套取财政资金:5889.79-1200=4600多万元。 3、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 西安煤机厂政策性破产打着“破产不停产,重组谋发展”的旗号,企业也确实没有停产,职工甚至还加班加点,并按月领取工资。从2007年成立西安煤机公司后老厂的业务逐步全面转移到新公司,职工为新公司干活,从新公司领取工资天经地义。在破产费用里列支清算期间留守人员1883人的工资费用(并且这个人员名单中竟然将已经死去的人员和当时根本不在职的人列入其中,可实际上企业当时的在岗人员最多也就1100人左右),也就是说职工为新公司干活,却要由破产企业承担工资,简直是无耻之极。仅此一项,虚列破产费用: 188315806个月(1+31%)=2338.46万元。 4、另外,企业破产所报的所有材料,包括会计帐表、会计凭证全部为篡改、重新制作,并非当年经济业务和事件发生时的原始记载,也并非简单的复印而成。 三、虚假报废企业资产,严重缩水存货变现价值。 1、存货资产严重缩水: 财政部驻陕专员办审批:存货变现:3238.65万元; 实际情况是:厂里先后于2002年时审批报废3800万,2005年报废658.87万元,破产改制审批时,企业当时存货账面价值:18693.46万元,又要扣除不良资产4038.4万元(陕国资发【2006】477号文件批准),待变现14655.06万元,可以说这个数字已经将存货中的不良资产水分挤干殆尽。如果说2003年、2005年报废存货是为了盘活可用资产,当时已经将技术过时,不能再用的资产报废变现,2006年4038.40万元存货的报废是为了使企业破产后轻装上阵可以理解的话,那么,最后的这次待变现存货14655.06万元,竟然变现价值仅有3238.65万元,再次缩水(14655.06-3238.65)11417.59万元,不仅要问这些存货资产怎么这么不值钱,当初是谁让购进的,究竟是决策失误还是另有猫腻,如果是决策失误,谁该对此事负责啊。 2、应收债权管理混乱,无人催收,肆意报废,严重践踏企业权益。 2005年,报废损失:3116.95万元, (其中:应收账款:2020.12万元,预付账款:454.77万元, 其他应收款:642.06万元) 2006年破产改制前夕,又报废损失:9518万元, (其中:应收和预付账款:9210.88万元,其他应收款:308.02万元)(陕国资发【2006】477号文批准) 改制审批资产变现时,再次严重缩水:5189.90万元 应收及预付账款待变现5770.47万元,变现价值1852.04万元,再次缩水:3918.43万元, 其他应收款待变现1638.63万元,变现价值367.16万元,再次缩水1271.47万元。 触目惊心啊,两次报废一次变现,1.8亿元国企债权轻而易举化为乌有,是谁如此胆大妄为,谁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啊,不知这些债权现在有没有被人私下要回,请彻查。 四、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严重低估。东二环路修通后,企业所处位置交通四通八达,不再偏僻,企业周边的土地大幅增值,商品房住宅区遍地开花,房价不断创出新高,而企业所报的土地转让变现价值仅仅每亩20万元,总值4495.56万元,至少缩水10倍以上,并且少报126亩(351-224.778)。 五、政策性破产改制后,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与《西安煤矿机械厂政策性破产宣传提纲》中承诺的不一致。 破产改制已经3年多了,改制中继续聘用的职工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仍未发放,约1亿元;国家实行货币化购房政策后,应当给予职工的住房补助1708.76万元,已经列入破产费用,未发放给职工,但无人理睬,无视职工权益。 六、破产改制后的新公司只是表面繁荣,昙花一现。不到一年多的时间,迅速滑入高存货(4个亿)、高应收账款(3.8个亿)、低回报(年利润不到2000万元)的怪圈,(不知这回又是谁的决策,有钱了,大把采购,难道又要报废成一堆废铜烂铁才心甘吗),职工住房公积金(网上可以查询到)已形成新的拖欠,欠账10个月(此为2012年1月6日数据,在得知举报信息后咬牙补缴)。为了维持虚假繁荣,本届高管们可谓煞费苦心,竟然用虚列套取来的拖欠职工工资来发放职工奖金,让新进厂的大学生伪造不在职的职工签名继续洗黑钱。 综合以上情况,西安煤矿机械厂政策性破产最少虚列破产费用2亿元,严重缩水少报变现资产最少4亿元,在职职工安置费分文未付,最少1亿元,未清欠应当发放给职工的货币化购房职工住房补贴1708.76万元。 可以这样说,从2003年开始到2008年破产改制,西安煤矿机械厂发展情况非常好,产品订货和生产经营一年好过一年,职工工资逐年提高没有拖欠,国家政策性破产只需要免掉所欠金融机构的债务,不用掏一分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和中煤集团公司投资5亿元,完全可以使企业重组成功。 这样的政策性破产改制,难道从头到尾就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假破产、真逃债的阴谋。 政绩乎?弄权乎?钱财乎? 请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能够彻底清查,别冤枉一个好人,也别让那些胆大妄为、肆意欺上瞒下、践踏国企权益之徒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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