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嘴煤矿严格安全事故管理 | |||
煤炭资讯网 | 2013-1-23 16:37:59 安全专题 | ||
【本网讯】 今年以来,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晰职能部门、区队、各级干部职工的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以及对各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特别是严查事故背后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该矿严格事故汇报的及时、准确、可靠,严禁迟报、瞒报或汇假报,建立并完善事故的救援、抢救及处理等,严防事故扩大。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事故现场勘察,凡伤到人员头部、胸背部或性质较恶劣的事故,调度室必须通知安全、生产、技术分管领导到现场组织调查,安监处派一名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到现场,确保事故追查和事故分析的准确、可靠。完善事故责任追究,按照给区队下达的三级非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制定出非伤亡事故考核办法,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较大隐患进行责任追究,特别查找事故背后管理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该矿规定,凡出现重伤(含同级非伤亡)事故或月度轻伤出现2次的单位的队长、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严重隐患、严重“三违”实行时间倒查和管理倒查。在时间倒查上,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当班机关跟班人员按跟班队干处罚金额的50%执行;出现严重隐患当班跟班人员按跟班队干处罚金额的20%执行。每倒推一个班,上述处罚金额降20%;责任区域内的带班人员、巡视人员、下井人员、查岗人员按跟班人员罚款的30%执行。对严重“三违”实行管理责任倒查,倒查当班班长、值班对干、所在队队长和党支部书记、当班机关跟班管理人员,按照责任人处罚金额的10%到30%执行,使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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