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赣中监察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部署2013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重点实施“1234工程”,即“一深化、二推动、三重点、四加强”,确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一深化” 即深化打非治违。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重点打击生产矿井的“三违”、“三超”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重点打击改扩建矿井未按设计施工、边施工边生产或未验收先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重点打击煤矿隐瞒事故和不落实监察指令等安全不诚信行为。 2.“二推动” 一是推动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立足实际,确定几项具体的推动项目,列计划、明目标、分步骤、定时限,通过监察执法和指导服务督促小煤矿改善安全基础条件。 二是推动煤矿职业危害治理工作。从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相应管理机构、完善相关制度,落实防治措施,实施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政策等方面入手,强化宣贯、加强执法、指导服务,切实推动煤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三重点” 一是瓦斯治理重点矿井的监察。即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重点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督促煤矿完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突出矿井要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做细做实抽采达标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做到均衡生产。 二是水患严重矿井的监察。督促煤矿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坚持煤矿防治水“十六字”方针,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完善矿井防排水系统,落实雨季“三防措施”。 三是改扩建矿井的监察。督促煤矿认真落实“三同时”政策,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快施工进度,准备各种竣工验收资料,尽早实现矿井合法化。 4.“四加强” 一是加强安全宣教。加强监察员自身的安全教育培训,继续做好内部轮流授课和外出考察学习与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监察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督促煤矿做好“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教育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适时开展事故案例分析教育,用血的教训提高煤矿及其管理人员的事故防范意识;通过考察参观等方式宣传推广煤矿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是加强监察执法。继续完善“五集中监察法”,尝试分专业组开展监察的方式,提高执法的有效性;推进突击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常态化;推动审计式监察和示范性监察,达到监察一个矿井就提升一个矿井或带动一片矿井的目的;继续完善监察执法“六到位”的要求和措施,重点健全完善“编制执法计划-确定被检查矿井-制定具体执法预案-实施现场检查-处理处罚-结案归档”的闭合执法机制。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认真落实每季1次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进行监督检查的要求,既要进一步细化监督检查的项目,每年选择1次联合设区市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对县级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进行量化考核,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奖优罚劣,又要采取座谈交流、指导服务等方式进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实现有效监督,推动地方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围绕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分局以监察执法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绩效考核,认真做好执法分析、执法监督、执法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在规范化和制度化上下功夫,切实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创造力和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