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煤集团实行干部内部交流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1-30 21:33:27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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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所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结构,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干部交流工作科学化、制度化,1月29日,湘煤集团下发干部内部交流管理办法, 干部交流,是湘煤集团对管理人员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地定期调换任职。当年交流面原则上不超过30%。干部交流分为短期挂职交流和长期交流两种形式。
干部交流的对象和干部交流的范围为:1、因工作需要交流的;2、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3、在一个单位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4、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1、集团公司总部中层管理人员和所属公司(单位)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 2、从事纪检监察、审计、人事、劳资、财务、供应、销售、工程管理、办公室等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 3、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者岗位经历单一,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 4、按规定需要回避任职或因工作需要交流轮岗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干部交流实行分级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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