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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出台意见 根治煤矿企业无序乱采现象

煤炭资讯网 2013-1-5 8:28:40    要闻

  闽西新闻网讯 (记者 王尚华) 为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和兼并重组。

  《意见》明确了今后三年全市煤矿企业数控制目标:到2013年底,全市煤矿企业数(含新建矿井)控制在80个以内;到2014年底,控制在60个以内;到2015年底,控制在49个以内,其中30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矿企业要占全市煤矿企业数的30%以上。

  《意见》列出了12种情形的小煤矿必须无条件关闭退出,列出4种情形的合法矿井由县级政府给予适当补偿后,在规定期限内关闭。关闭退出的小煤矿,由各产煤县(市、区)政府按规定的时间和“六条标准”要求组织实施关闭,并及时提请相关发证机关注销(吊销)相关证照。

  《意见》指出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范围、主体和对象。在全市范围内,以矿区(井田)为单位,逐个进行兼并重组。同一矿区(井田),只能由一个主体煤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其他煤矿企业均为被兼并重组对象。兼并重组后,不得再保留“楼中楼”开采现象。主体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同一矿区(井田)内,生产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强、装备水平较高、安全生产形势较好、具有二级以上标准化水平。省、市、县属国有煤矿企业优先作为主体企业。



来源:闽西新闻网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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