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刁志超:迟报瞒报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1-7 23:48:43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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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事件导致河北邯郸因此发生停水和居民抢购瓶装水,河南安阳境内红旗渠等部分水体有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和超标。民众质疑为何事发5天才通报事故,长治市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是按规定报告的,“只要污染不出长治的边界好像就不用往省里报”。(1月7日京华时报)
2012年的最后一天,长治市发生了苯胺泄露入河事件。苯胺是一种毒性较高的化学物质,可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从而破坏血液造成溶血性贫血,损害肝脏引起中毒性肝炎,甚至导致各种癌症。然后就是这种剧毒物质在泄露入河5天之后当地政府才上报到省,造成了相邻县市措手不及突发大面积停水,水资源供应突然紧张的局面,同时造成当地居民抢水储水风波。 当地官员称5天上报是按规定办的,试问是怎样一种规定可以让政府不顾沿岸和下游生活的居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于不顾,直到事件发展到自己已无法控制的局面才进行上报。这完全是官员为自保乌纱免遭处罚的借口和托词,是一种不愿承担责任为了自身利益置公共安全于不顾的冷漠表现。同时也暴露出当地环保部门和环境污染企业安全管理上的漏洞,让本该是一件安全生产事故能,由于雨水系统在苯胺库区出口处的一道阀门松动发展成环境污染的大事。 此次事件发生时,当地政府首先应该先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并对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出评估,及时上报给上级相关部门通知可能影响到的下游地方城府并向社会公布,通过群防群控,群策群力才有可能把损失降到最小。历史证明越是隐瞒迟报越会造成事故处理不及时,事态发展恶化,引发社会恐慌等不利局面。 笔者认为:加大对瞒报、迟报事件的查处,才能给受害群众和社会公众一个交代,引起更多地方的警醒和重视。在“人人都是广播媒体”的信息时代,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后都不可能瞒得住、骗得过。试图抱着侥幸心理,企图一拖再拖之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无异于掩耳盗铃。只顾个人得失,置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的行为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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