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雷公山煤矿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隐患闭合管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10-10 9:11:11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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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川煤集团广能贵州世纪公司雷公山煤矿通过现场实践运用和矿井生产建设的变化, 进一步明确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实施连队自查自纠、部门督查督办、安监统一协调、领导抽查考核。切实做到安全事故隐患管理人人有责,党政工齐抓共管,切实实现零隐患目标。 凡现场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如危及职工安全的,检查人员必须立即要求并现场监督施工队强制进行整改;暂时不会危及职工安全且需要上专项整改措施的,经现场采取措施并告知调度室后,方可出井后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例检除外)。严禁私自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开罚单的形式代替安全管理,严禁开情况不明确、未向责任单位现场负责人(跟班副队长或班组长)交代的隐患处罚单,严防安全隐患防控不超前、排查无力、整改不及时现象。 严格控制当班必须整改隐患的流转或限期整改隐患的拖延,当班发现必须整改的隐患本班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严禁推诿到下一班。整改产生的工时由隐患生产单位自行负责处理,如不处理,由检查人按500.00 元/工时的标准从责任连队中扣出给整改员工,连队不执行或打击报复者按严重“三违”论处。土建工程、机电外围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隐患拒不及时整改的,按照矿土建、机电管理办法和公司安全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认真开展安全事故隐患验收工作矿例检和上级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由安监部牵头整改验收人和其对应专业部门人员参与联合验收、回复;各专业部门人员下发的隐患由各专业下发者进行督促整改、验收、回复,安监部负责监督;日常矿领导每班发现的、调度室或安监部通知的安全隐患由现场安全员负责监督、验收。 及时开展安全事故隐患的回复销号工作由验收人负责将隐患回复单送矿安监部,由安监部统一核实销号和台帐管理;做好安全事故隐患的防范工作一周内同一地点不得重复现2 次及以上隐患,或一个月内不得重复出现3 次同类隐患,违者按隐患出现次数进行加倍处罚。 各专业部门所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全部送矿安监部,由安监部统一建立台帐、汇总、公示(早会、例会等)、上报及向上回复等。 为了形成安全隐患齐抓共管的良好风气,凡入井管理人员(含安全员)、地面检查人员,每一个班排查或处理隐患不得少于1 条,现场处理的以现场处理人签字、现场未处理的以整改通知书(符合规定)为准,每差1 条•次处罚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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