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交奇:西卓煤矿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10-15 14:46:08 论文、言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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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创新与实践
西卓煤矿是澄合矿区“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接续矿井和重点项目,是陕煤化集团“振兴渭北老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矿井于2009年6月开工建设以来,在各方的精心组织和共同努力下,工程建设实现了和谐发展、稳步推进。 作为新建单位,西卓煤矿筹建处在成立初期就把有效防范工程领域腐败作为党政工作的主流意识,在思想上高度认识,制度上加以保证,主观上积极努力,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确保了项目建设的资金安全、施工安全、质量安全、干部安全。 (一)重大项目集体决策。 工程建设的实践证明,项目决策对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及预期目标的实现起着关键性作用。西卓煤矿筹建处于2011年7月成立以来,在矿井建设中,主要重大项目决策共有12项,涉及矿井建设规划、项目决策、合同管理、财务决算、薪酬分配与职工切身利益等内容。工程项目及重大决策方面,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提请上级的前提下,首先是广泛听取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意见,确定决策议题,由领导班子和有关部门充分酝酿,再提交党政会议讨论决定,以保证民主集中原则的贯策落实。彻底杜绝决策的随意性和少数领导干部说了算的现象。两年多以来,西卓煤矿召开涉及重大决策项目的会议37次,其中,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8次,处长(矿长)办公会19次,召开党政联席会10次。对党政会议形成的决议,采取严格监督的措施,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决策内容。 (二)干部任免集体研究 根据矿井建设的需要,在干部任免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严把“五关”。一是把好“酝酿关”。首先由党政主要领导会同组织、劳人部门,从民主推荐的后备干部中提出拟提拔干部人选,结合现实表现,形成干部任用提案。二是把好“程序关”。认真制定考察方案,采取实地考察、群众座谈、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三是把好“票决关”。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四是把好“廉政关”。在选拔任用干部前作出廉政鉴定,并对新提任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五是把好“公示关”。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拟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都采取公示的形式,在矿务公开栏向广大职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集体讨论
项目建设在项目技术、工程计划、招投标、工程造价、施工组织、安全质量等方面,按照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执行。尤其在招投标、方案审定、材料考察等方面都要与上级、中介公司、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共同参与确定,切实杜绝在重大项目安排方面徇私舞弊、假公济私等现象。筹建处成立以来,西卓煤矿利用办公会、监理例会等给建设方、施工方及监理等定期提醒,要求科级以上干部和各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书写廉政承诺书,并张贴公布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2011年7月以来的26项重大项目:包括进场道路绿化工程、锅炉配套设备、110KV变电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新城至西卓110KV线路工程、矿井井架制作、设备安装等工程,都实现了“阳光操作”,无不良反映。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定 资金流动在单位里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也是比较容易导致腐败产生的焦点问题。对于较大以上开支及大型设备、大宗物资和重要材料采购,应由业务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编制计划报上级,审批后根据审批文件执行。对于预算外资金使用,由相关部门将预算报主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处长(矿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于本单位采购的零星物资,在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的基础上,要坚持比质、比价、比售后服务的“货比三家”原则,集体采价确认后签署合同。2011年7月以来,西卓煤矿零星采购材料共23笔,使用资金305.39万元,通过比质比价采购,节约资金25.63万元。 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分析 近几年来,国有煤矿企业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已经收到明显效果,但从严细处来看,可能还存在不系统、不规范甚至不落实的问题,笔者认为不乏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三重一大”的概念认识不统一。个别干部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概念认识比较模糊,对其是对建设项目方面涉及的范围、内容界定不清楚。主要是大家按照各自的理解和判断来操作,不能结合单位的实际,就“三重一大”所涵盖的重大项目安排、重大决策,建立相应的规范作为支撑,让大家心中有统一的标准和尺度。 2.“三重一大”的制度还不够完善。“三重一大”的相关制度,大部分都是上级下发的各种标准或文件,缺少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实施办法或细则,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效果受到一定影响。尤其是会议管理制度或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等还需要结合单位的特点作进一步完善,否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一定的困难。
3.资料不够完整和规范。党政会议记录内容还不规范、不全面,在反映决议的形成过程和参会人员的意见或立场上还有缺失,许多记录仅能简单反映讨论结果。涵盖“三重一大”的资料管理不规范,没有作为档案存档备查,致使该项工作落实上打了折扣。 三、执行和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产生的思考 国有企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有效地规范和约束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增强了他们贯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民主科学决策的责任感,使企业管理步入有序可控轨道,确保了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对此,简单谈一下在执行和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过程中的几点思考: (一)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必定有利于推进领导班子建设。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深刻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科学决策的实践,促进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民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促进企业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管理素质和决策能力水平的提高,促使他们把国有资产管理好,把国有企业经营好,把重大项目管理好。
(二)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必定有利于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针对实际工作中有的项目决策缺乏项目可行性研究,由主要领导提议、班子成员自行决策,而导致决策失误的风险问题,在项目决策环节应建立一套民主、科学、公开的决策机制。这套机制应包括五方面:一是集体决策制;二是专家论证制;三是职工参与制(将项目决策意向在一定范围内征求职工意见);四是上级监督制;五是失误追究制。从而为推进项目建设提供有利条件。 (三)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必定有利于加强对项目管理的监督。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在企业中所处的领导地位,决定了他们的决策对于国家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在企业“三重一大”问题上搞独断专行,不依靠集体决策,就很难作出正确的决策,就必然加大企业资产的经营风险。实行“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强化了企业领导班子的自我监督、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特别是增强了党组织在企业监督中的具体操作性,有利于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这也是对企业领导干部最有力、有效的监督和爱护。 (四)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必定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三重一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加大了重大问题的透明度,把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向职工群众公开,保证了职工群众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了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渠道,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融洽干群关系,调动职工群众的工作和创新热情。 总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煤矿企业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减少企业经营决策的失误,保证正常的管理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落实和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的一件大事,事关全局、事关稳定、事关发展,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必须要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才能加大规范管理的推进力度。为此,我们要共同努力,才能使该项制度日趋完善,真正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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