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总医院违反核心医疗制度重罚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10-24 15:30:12 厂商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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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在日常的医疗工作中,凡违反“十五项核心医疗制度”和医务人员“十必须、十不准”任一条款者,第一次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500元,第二次给予当事人待岗培训半年处分,对连续发生多人多起违规事件者,对该科科主任进行免职处理。
这是10月8日,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总医院出台的《关于违反十五项核心医疗制度的处罚规定》中对该院全体医务人员提出的新的具体的工作要求。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等十五项核心医疗制度和医务人员“十必须、十不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的最重要的规章制度,对于确保医疗安全,预防和防范医疗纠纷发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该院要求医务人员人人会背、牢记于心并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增强了医务人员规范诊疗行为、规范服务行为,为病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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