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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洞煤矿:职工安全出勤受奖励

煤炭资讯网 2013-11-11 12:26:31    经验交流
       【本网讯】 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规定从11 月2 日—12 月15 日止,凡是每月出勤达到规定天数,不发生“三违”及安全事故的干部职工,均给予20-40元不等的奖励。 

       为搞好今年后两个月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四季度及年度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调动全矿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矿研究决定对后两个月实行安全出勤奖及带班管理奖制度。 

       制度规定:采掘一线职工每月出勤达到21天以上,且全月无“三违”及安全事故按40 元/天计发安全出勤奖;二线单位、救护队职工按30 元/天计发;地面单位职工按20 元/天计发,机关管理人员按30 元/天计发。井下带班管理人员当班无事故按150 元/个计发安全带班津贴,但带班当天不能享受安全出勤奖励。 

       为确保安全出勤奖真正发挥应有作用,矿要求相关部门必须严格考核职工出勤天数及安全状态。凡上班迟到、早退、空头空面者取消当班出勤奖;本班发生“三违”1 人次,扣本班人员月出勤奖20%;发生2 次扣40%,以此类推,跟带班管理人员按同等比例扣减并取消当班带班津贴,累计三次则取消带班资格。管理人员因工作履职不到位一次扣减当月出勤奖30%,发生两次扣60%,以此类推。本班发生工伤取消本班人员及当班跟带班人员当月出勤奖及当班带班津贴。


本网特约记者:陈开霞      编 辑:徐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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