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 丰:“授意复工”县领导堪比“神笔马良”?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11-21 20:18:20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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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丰 今年9月,人民网安徽频道曝光了宿州市灵璧县西关社区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近3000平米豪华办公楼一事。报道刊发后,灵璧县立即要求工程停工,并由县纪委监察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办公楼存在未批先建、内有社区书记家门面房等问题进行调查。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叫停”后不久,调查未果的情况下,该办公楼又继续施工,且依然未获得建设许可。而记者调查发现,复工乃灵璧县一县领导授意为之。(11月20日人民网) 去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中就有关于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的有关规定,试问建立3000平方米的豪华办公楼,是否真的是办公需要呢?该县领导“神笔马良”的行为,显然这与我们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有关精神是相违背的。 自中央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活动精神,坚持用精神统一思想,用思想促进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但是我们也看见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一些党员干部还没有真正的用党中央的规定来严格的要求自己。该县领导无视法律法规,授意违建大楼复工,作为党员干部,这是“奢靡”的思想在作祟,是极其危险的,不但是腐化堕落的表现,更是脱离群众的表现,是劳民伤财的表现。只有从源头上修正这种思想,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才能高效清廉运行。 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和依靠群众,是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自身建设的必然选择。而一把手带头树立标杆,始终把解决四风的靶子对准自己,必须拿出破釜沉舟的气势、敢打必胜的信心、壮士断腕的勇气,把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才更好地推向深入。 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切实努力践行“群众路线”,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宏伟蓝图,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但这是一个长期的斗争过程,在这条漫漫长路上,还需要从中央到地方,从干部到百姓,都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才能让“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最终得民心,聚伟力,成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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