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攀煤花山矿:统一考核井下安全监管人员工资待遇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11-25 10:40:56 简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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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提高井下跟班安监员、“双岗员”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进一步促进矿井安全生产,近日,川煤集团攀煤花山矿出台“安监员、‘双岗’员工资管理办法”,统一考核井下安全监管人员工资待遇。 该矿文件规定:凡是在井下跟班的安监员和瓦斯检查工工资及津贴按规定标准支付外,入井、班中餐、夜班补贴分别为每工15元、10元和8元进行支付,节假日加班按劳动法执行。绩效工资标准按当月全矿采掘职工人平计件超额工资的0.7倍计算。采煤工作面、掘进(开拓)孔发生轻伤,每次扣减当班安监员、“双岗员”当月绩效工资的5%,经查实隐瞒不报的,每次扣减当月绩效工资的10%;安全监管人员所监管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标准化不达标,扣减当月绩效工资的50%;如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全部扣减当班安监员、“双岗员”当月绩效工资。该矿规定,安监员和“双岗员”结算的工资禁止挪作他用,也不得随意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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