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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比德公司严禁带烟火人员入井

煤炭资讯网 2013-12-10 10:48:46    安全专题
      本网讯 12月7日,贵州比德公司采掘办公楼和员工食堂门口的亮相台,吸引了众多员工。走近一看,原来是该公司通风工区瓦检员龙××,因携带香烟和火机,被当搜查没收,并停工学习,写出深刻书面检查,还予以留矿查看6个月的行政处分。在全公司各单位安全学习会上作检讨,罚款500元;瓦检员所在单位区长负有安全教育不到位之责,被罚款300元。

      12月1日7点27分,通风工区早班瓦检员龙××,身穿工作服往井口走,在井口警戒线以里当场被安监部人员从上衣口袋中搜出一包香烟和一个火机。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十条明确规定:“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之规定,龙××明知故犯,置井下其他人员生命安全和矿井安全于不顾,对公司安全已构成重大安全隐患,影响极坏。经公司研究作出上述处理。事后,该公司迅速展开宣传,在人员流动大的地方进行图文展示,希望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学习,自觉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入井作业,彻底杜绝职工带烟火入井等严重违法现象的发生。图为员工们正在观看亮相台接受教育。


本网通讯员:高毕勇      编 辑: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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