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 电网企业优先收购煤层气发电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12-28 13:41:19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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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电网企业优先收购煤层气发电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 抽采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鼓励煤层气发电上网,煤矿企业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优先自发自用,富裕电量需要上网销售的,由电网企业优先收购。有关部门要简化环评、用地、电网接入和发电许可等手续,为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及上网营造宽松环境。 《意见》提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省级财政积极筹措煤矿安全改造、瓦斯治理利用示范矿井项目配套资金,提高配套资金到位比例。研究设立瓦斯治理和利用奖励资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同时,积极谋划、筛选符合要求的项目,争取国家更多资金补助。 落实税费扶持政策,抓住国家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契机,及时制定国家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贯彻措施。落实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规定,对国家财政给予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专项补贴资金,符合条件的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处理。 实施煤层气市场定价机制,对进入城市公共管网的煤层气(煤矿瓦斯),销售价格按不低于同等热值天然气价格确定。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适时提高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未提高前仍按国家现行电价政策制定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上网电价。电网企业因此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调整销售电价统筹解决。 加大省勘探资金投入力度,摸清我省煤层气资源的地质储量。对煤炭规划5年内开始建井开采的区域,优先保证煤炭资源开发需要;对煤炭开发5年后开始建井开采的区域,先采气、后采煤。严格执行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制度,坚持先抽后采、防治与利用并举,力争瓦斯抽采利用率达到50%以上。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须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和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提高煤层气(煤矿瓦斯)资源化利用意识,加大煤矿采空区、不可采煤层、矿井乏风等瓦斯抽采利用力度,减少废气排放,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优先安排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建设临时性用地。 加大省战略新兴产业资金扶持力度,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普及应用。引进煤层气开发利用优势企业参与我省平原深部煤田煤层气勘探开发,支持深部煤层气抽采技术创新,培育发展地面煤层气抽采和利用产业。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每年与所属煤炭企业签订瓦斯防治和利用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通报,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煤炭企业业绩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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