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汾西矿业新柳煤矿瞒报矿难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12-3 20:05:15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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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知情人士向本网编辑部反应称,10月26日晚10时许,位于孝义市的山西焦煤汾西矿业公司新柳煤矿综掘二队在井下作业时发生冒顶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死者为新柳煤矿综掘二队代班长,名叫梁玉林,现年46岁,介休市绵山镇岳家湾村人。伤者叫王波涛,26岁,原平市顿村人。该事故发生后,新柳煤矿领导没有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事故,而是连夜将死者尸体秘密运到吕梁市交口县龙宾殡仪馆处理。矿方企图隐瞒此次安全事故,以逃避责任。本编辑部为了证实反应人的情况,进行了走访。 事发后矿方将梁玉林的尸体从五号井中抬出,连夜直接拉往吕梁市交口县龙宾殡仪馆,当时是10月27日凌晨1时许。 10月28日,我们到达交口县龙宾殡仪馆,据殡仪馆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死者身上携带的工具是他亲手拿掉的,是10月27日凌晨1时许送来,27日下午矿方及死者家属到殡仪馆烧了些纸钱之后便匆匆离去(摄录资料为证),死者尸体在10月30日晚12时已被拉回介休老家。 死者家属告诉,11月1日矿方与家属协商私了这起事故,矿方许诺赔偿死者家属170万元,并给死者妻子和女儿安排工作。死者与妻子育有一双儿女,大女儿22岁已成家,小儿子8岁在上小学(摄录资料为证)。 11月7日,我们来到汾阳市人民医院,同时见到了伤者王波涛,事发时他左脚骨折,告诉我们:这起事故是在井下作业时发生冒顶导致的,死者是他们代班长,对反应人的情况给予了证实。 对于这起安全事故,希望得到新柳煤矿领导高度重视,不要再用带血的GDP来回报一年的生产业绩,同时希望政府对这起瞒报事故进行严查。我们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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