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永荣青鹏公司“六条”新政攻坚实现第七个安全最佳年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12-4 11:00:30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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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重庆永荣青鹏公司出台“六条”特别规定攻坚今年最后30天,确保连续第七个安全生产最佳年实现。 一是该公司对各二级生产单位,发生轻伤事故,对单位集体处罚2000元/次,对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处罚500元/次并取消安全激励奖,对单位主要领导处罚400元/次并取消安全激励奖,且当班必须停产整顿。二是对“三违”人员按职工“三违”处罚规定一律按上限处理,同时取消当月安全激励奖。三是凡是井下出现重大隐患、矿业公司《不安全不准生产规定》和青鹏公司《主动停产办法规定》条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各处罚1000元/次,并取消安全激励奖,对现场责任人处罚500元/次并取消当月安全激励奖,且进行停产整改。四是各二级生产单位队干每天必须一人下井到生产现场指导工作、机关业务部门、管理人员星期六、星期天不在岗位、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到采掘头面现场指导工作,对责任人处罚500元/次并取消安全激励奖。五是跟带班人员未完成矿下达的跟带班天数和时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假带、漏带,对责任者处罚500元/次并取消安全激励奖。六是“两长一员”必须做到现场手上交接班,工作面有人作业必须在工作面蹬守。高危工序,重点时段必须有队干盯防,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到采掘头面现场手上交接班,高危工序,重点时段无人盯防,对责任人处罚200元/次并取消当月安全激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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