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焦煤合约上市步伐“提速”

煤炭资讯网 2013-2-27 8:10:34    局矿快报

    日前,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正式对外公布“焦煤合约及相关规则内容”,并征求意见和建议,这意味着市场期待已久的焦煤合约上市步伐加快。业内人士表示,焦煤合约的推出将进一步完善煤炭、焦化与冶金钢铁行业的品种体系,与焦炭、钢材品种一起形成相对闭合的品种套保链条,为现货企业提供一个使用更方便、功能更齐全的风险规避场所。

  每手保证金约6000元焦煤是一种强粘结性炼焦煤,是焦炭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原料配煤。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焦煤生产国和消费国,焦煤精煤年消费量近2亿吨,作为最具有代表性的炼焦煤,焦煤连接着煤、焦、钢三个产业,在产业链条上具有重要地位。

  大商所此次公开征集市场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月28日。

  根据大商所的焦煤合约设计方案,交易单位为每手60吨,最小变动价位是每吨1元人民币,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合约交易月份为1到12月份,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分别为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去年7月,大商所曾进行焦煤期货品种的全市场交易测试,当时测试合约的交易单位为30吨/手,而本次征求意见稿提高至60吨/手。据了解,市场目前焦精煤价格约在1300元/吨左右,若以期货公司加收3%保证金计算,每手焦煤合约约占用资金6000多元。

  大商所负责人表示,焦煤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0手,交割单位为6000吨,个人客户焦煤持仓和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不允许交割。合约采用一次性交割,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须以交割方式履约,同一客户号下买卖持仓相对应的部分视为自动平仓,平仓价按交割结算价计算。

  在风控措施上,大商所做了充足的安排。比如,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小于等于25万手时,焦煤合约每手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大于25万手时为7%。持仓限额方面,当焦煤合约单边持仓大于8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的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25%;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焦煤合约一般月份持仓限额为5000手,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均为1500手,交割月份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均为500手。

  为焦化企业提供对冲平台大商所负责人表示,综合考虑焦煤现货市场点对点贸易方式、现货流向流量、区域内价格特征等因素,大商所拟将华北地区作为焦煤的交割区域,以仓库和厂库两种形式设置交割仓库。以京唐港、天津港(600717,股吧)、青岛港、日照港(600017,股吧)、连云港(601008,股吧)等作为基准交割地。

  另外,为强化交割服务,《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提出,对于焦煤品种,厂库应当根据货主合理要求提供送货服务,并与货主协商运费、损耗等。

  记者了解到,此次焦煤合约和规则修改意见建议征集结束后,大商所将召开一次合约规则论证会并报交易所理事会审议,形成最终方案后报证监会批准,目前焦煤合约尚无上市时间表。

  市场人士认为,焦煤价格每年波动幅度较大,价格频繁波动使现货企业经营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钢铁企业、焦化企业、贸易商和焦煤生产企业迫切需要通过期货市场进行价格风险管理,实现稳健经营。从焦炭和钢材合约当前成功运行情况看,鉴于强烈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市场基础,焦煤品种上市后,其交易活跃及经济功能发挥可期。



来源:上海金融报      编 辑:一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