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河南登封豫联中山新丰煤矿42天发生两起事故疑瞒报

煤炭资讯网 2013-2-4 18:51:52    安全专题

      中国是一个资源丰富,法制健全的国家。作为一个产煤大国,随着国家出台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完善,事故频发得以遏制。然2012年12月11日新丰煤矿井下采区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瞒报,2013年1月23日,新丰煤矿再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而这两起矿难相距仅仅42天,屡次瞒报,无人问津。 随后,记者又多次致电登封市市委书记郑福林,市政府乔市长,煤炭局胡彦民局长,市委、政府的领导们很默契都不接记者的电话也没有回复,态度很漠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事发矿新丰煤矿的主管单位,竟然是上市企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8日登封市煤炭局胡彦民局长在新丰煤矿安排下井工作

       42天内两起事故两人死亡

      据知情人反映,河南登封市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丰煤矿,2012年12月11日八点班冒顶造成塌方、导致死亡一人,死者曹银庚,登封市东华镇西土门口西沟村人,系该矿综采队工人。而在河南省安监系统的官网上,却并未看到这一事件的任何资料。

      然而,事故发生后并没有使该矿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进行整改,排除隐患。正当记者深入调查时,2013年1月23日,该矿井下生产时再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塌方,死者任胜利,家住登封市送表乡丁沟村马爻村,系综采队工人。诡异的是,两起事故矿主同样隐瞒不报。

      1月20日,记者来到登封市东华镇,在公路上运煤车往来不断。记者来到西沟村,整个村子异常安静。经调查死者曹银庚,家住登封市东华镇西沟村,身份证号:410125xxxxxxxxxx92;死者任胜利,家住登封市送表乡丁沟村马爻村。身份证号:410125xxxxxxxxxx14。在西沟村,曹银庚的亲属曹某告诉记者:曹银庚确实在新丰煤矿出事了,而且村相关人员和死者家属等一起参与了赔偿协调。发生矿难后,矿方随即将矿上当天下井的工人全部遣散,以此封锁消息。

      据悉,该矿副矿长秦国强代表矿方全程处理此事,同死者家属进行了为期十多天的协商,最终以230万元的赔偿了结此事。死者任胜利以280万赔偿了事。“这本来就是不该发生的事情,但矿方为了多出一点煤,丝毫没有考虑这些工人的安全。”知情人告诉记者。

      矿难瞒报 家属为“封口费”纵容

      短短42多天,该矿竟然连续发生了两起矿难瞒报事件。尽管我国法律对安全事故有着严格规定,但此类事件仍然频频发生,记者质疑,到底是谁给了他们瞒报的“权利”?

      记者调查此事时,该矿近年来又有多起瞒报事故浮出水面。煤矿发生事故,应于一小时内上报,这是国务院白纸黑字的明文规定;对于瞒报的处罚也不可谓不严厉: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瞒报谎报将被从重处罚,标准要选择处罚幅度内的较高值甚至最高幅度。然而,在如此严厉的规定和重罚之下,矿难瞒报依然屡屡发生、粉墨登场。

      那么一起矿难何以能够隐瞒不报?背后究竟有怎样的利益勾结?遇难矿工的家属为何选择了沉默?

      政府部门却称没发现矿难迹象

      经过一夜奔波,1月24日清晨,记者赶到新丰煤矿所在地登封市大金店镇陈楼村采访。种种征兆表明,这里发生了矿难无疑。

     在距矿区很近的一个小卖铺,部分群众对矿难的发生言之凿凿。

     一位居民指着山路告诉记者,这里确实发生了矿难,昨天有许多车从这里开过,好像是处理矿难和运尸体的,目前矿方正在与死者家属“私了”。

      24日下午,记者来到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核实事故处理情况,该局办公室人员得知记者了解新丰煤矿安全事故一事,直接表示从来都没听说过矿上发生过这种事情,“都没听说新丰有矿难。”记者当即提出要见新丰煤矿的驻矿监察员,并请帮着联系矿主和主管领导核实。该工作人员表示,驻矿监察员请假了不在家,没有矿主的联系方式。记者给知情人提供的方式拨打矿主的电话,对方一直不接,发短信也一直未回。

      随后,记者来到了登封市煤炭局,办公室人员电话联系了负责安全的副局长后告诉记者,此事故若没有上报,属瞒报事故,但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应由当地政府牵头调查处理,他们会协助调查。但事故的追查及核实则由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来牵头处理。

      在该矿的上级部门登封市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记者电话联系了办公室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失口否认矿难一事。

      随后,记者又多次致电登封市政府乔市长,煤炭局胡局长,市委郑书记领导们很默契都不接电话杳无音信,态度漠视!

     谁给了他们瞒报矿难的“勇气”?

     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明确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后负责人应于接报1小时内上报政府安监部门、煤监部门等,否则将受到严肃处理。然而,矿主对“严肃处理”似乎并不惧怕。其瞒报的“勇气”一方面直接源于煤矿生产的巨额利益。

      到底谁在瞒报矿难?瞒报的目的是什么?有关专家表示,一方面,在一些死者家属那里,正义与亲情也往往在金钱面前黯然失色,部分家属往往配合煤老板的瞒报行为。原因就在于,煤老板在瞒报死亡人数时,曾对其家属承诺:在正常赔偿之外,再给其高额的额外赔偿弥补。因此,调查真相并不容易。一些家属匆匆让死者下葬,掩人耳目。

      此外,在一些事故瞒报中,个别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也成为矿主的“帮凶”。部分地方官员基于政绩、年终考核、个人升迁等因素考虑,害怕被问责、处分,个别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甚至包庇、参与瞒报。还有一些地方官员因长期接受矿老板给予的好处,与他们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对瞒报行为也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此,一些矿主在事故发生后宁愿“放手一搏”。所以,要从根本上遏制瞒报,就必须动用法律武器,打消瞒报者的“勇气”。一方面应当重击整治问题煤矿,对出现“瞒报”的煤矿一律实行关闭,对参与瞒报者无论是矿主或官员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加大瞒报人员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应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更多人明白瞒报事故必将付出昂贵代价,使之不敢也不能实施瞒报行为。

     上市公司旗下矿难瞒报或引发股民恐慌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2011年5月20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公司与中山控股各股东方一致协商,同意本公司与郑州中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投资”)签订《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中成投资愿将其持有中山控股45%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直接拥有中山控股45%的股权,合并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已持有中山控股40%的股权后,中山控股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孚实业股票代码:600595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而事发煤矿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就是中孚实业的下属企业,该煤矿成立于2004年6月,地址为登封市大金店镇陈楼村,经营范围为原煤生产、销售。2010年度该煤矿产量48.53万吨,销量49.25万吨,营业收入为22,183.87万元。

      业内人士披露,上市企业下属公司发生矿难瞒报事故或引发股民恐慌,一旦被监管部门查处,受伤的就是广大股民。





来源:中国新闻报      编 辑:一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