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永超:问问“一吨炸药”的监管在哪里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2-7 9:27:21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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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段发生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爆炸桥梁坍塌事故,已导致10死11人伤。全国知名排爆专家王百姓介绍说,运载烟花爆竹的肇事车上装的开天雷和烟花,经核算总药量1吨多,相当于1吨多炸药爆炸。
抛开网友们对大桥有无质量问题的质疑不谈,无可争议的事实是经事故调查小组确认,这是起涉嫌严重违法生产、违法装载、违法运输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生产爆竹的企业涉嫌违法生产和销售,肇事车辆属于违法运输。
巨大的安全隐患,酿成了巨大的悲剧,它将安全监管部门一松再松的弦赤裸裸的暴露,试问,“一吨炸药”的监管在哪里? 陕西省蒲城县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不是一朝一夕,为何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且准载5.9吨结果足足载了9.8吨的车辆,是如何绕开相关部门的“法眼”上高速的呢? 其实,这几个安全监管环节哪做好了一点,就可能不会在万家团圆之际发生10死11伤的悲剧,鲜活的生命就不会离我们而去。 “安全重于泰山”,除了企业自身增强安全意识外,更需要负责安全监管的各职能部门,大力加强生产、运输等环节的监管。需要安全监管部门始终牢记自己的重任,切实履行人民赋予的职责,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把功夫下在事故之前,把安全监督工作做实做好,防患于未然。只有这样,悲剧才不会重复上演,社会才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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