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卧龙湖矿“细考”安监员煅造安全“守护神”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3-18 17:56:49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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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了提高安监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促进安监员认真履职尽责,进入2013年,皖北煤电卧龙湖矿在坚持推行生产一、二线单位“3421”结构工资制和职能部室、地面、机关单位“442”结构工资制的同时,对全矿安监员实行薪酬联责结构工资考核管理,并按照“头面定员、月底调换、五项联责、分项考核、结构兑现”的考核原则,进一步完善核算价格,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兑现,充分发挥第一道安全防线和保障作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在绩效考核过程中,该矿对安监员的工资与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生产任务、工程质量、文明创建和工作质量五项指标挂钩考核,分配权重为3:2:2:2:1。即:安全管理占结构工资的30%,生产任务占结构工资的20%,工程质量占结构工资的20%,文明创建占结构工资的20%,工作质量占结构工资的10%,并实行安监员与服务对象的绩效浮动工资挂钩考核,进行细化分解、量化考核,新的考核办法除了对安监员在隐患排查、反“三违”等安全管理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外,还实行对安监员工资与所服务对象的生产任务、工程质量、文明创建挂钩的考核办法,彻底改变了过去安监员只注重抓安全而忽视为生产单位服务的局面。
“通过实行安监员结构工资制,不仅有效增强了安监员队伍的工作压力感和责任心,而且调动了安监员以‘三铁’精神彻查‘三违’的积极性和为生产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的主动性,促进了矿井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矿安全监察部支部书记欧方超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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