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煤矿承诺严守“七条规定” 全力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3-19 7:16:15 要闻 | ||
|
近日,《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简称《七条规定》)宣传贯彻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340多名煤矿矿长在学习《七条规定》后签订了承诺书,表示将在各自煤矿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全力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是今年1月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实施的,通过分析近些年来煤矿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确定了煤矿必须证照齐全、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等七个方面,依法作出硬性规定,以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使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当天的宣传贯彻会上,国家和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对参会的300多名煤矿矿长和煤炭管理部门公职人员进行了宣讲,详细介绍了《七条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等。 “这些规定每一条都系着矿工的生命线,我们矿长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矿长欧阳昶表示,回去后将在矿上进行《七条规定》的逐层宣讲,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迅速治理。 据悉,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还将在库车县、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组织煤矿矿长进行《七条规定》的宣讲,并在全区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