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湘能实业湘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3-21 13:59:38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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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日前,湘能公司8名高层管理人员分别与下辖矿井实行一对一包保,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包保矿井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包保职责一是监督包保矿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政府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督促矿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组织生产、建设。对包保矿井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隐患整改、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等方面进行监管。二是督促并参与矿井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等制度。三是监督矿井每班必须有矿级领导下井带班;监督矿井严格按核定的下井人数和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四是对安全监管部门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要切实督促矿井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对依法做出停产整顿的矿井要不定期的采取“面上查、突击查”和“暗访”、“夜查”方式盯死看牢。五是随时掌握和了解矿井生产(建设)进度,督促矿井依法生产(建设);发现矿井有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建设),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六是对包保的矿井进行指导、服务和帮助,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督促矿井科学组织生产。七是落实上级政府安排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该公司不定期地到矿井检查和现场办公,每月下矿督导不少于4次,寓服务于督促检查工作之中,指导、帮助矿井解决实际问题;对不作为、乱作为者予以纠正和制止;包矿领导要对所包煤矿采取“暗访”、“夜查”等方式实施动态监管。在履行包保责任工作期间,若包矿领导工作不到位、不履职、不尽职的,公司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问责;若所包保的矿井发生安全事故,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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