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永超:行贿官员不倒,腐败病难以痊愈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4-15 7:47:08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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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就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涉嫌受贿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这位59岁的前副部级官员,在近13年间,曾在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央党校宿舍和他位于山东省政府的办公室等处,收下大笔款物,涉案金额1223.922153万元。(4月12日 新浪新闻) 遗憾的是,尽管黄胜落马大半年,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向黄胜行贿40万的杨军现任德州市委常委、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行贿12万元的孙华斌现任德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买官卖官是最大的吏治腐败,一向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然而,这一腐败行为至今仍屡禁不止,原因何在?向黄胜行贿的多名官员仍然在职揭露了重要原因——行贿处罚过轻。如果连卖出的“官帽”都不收回,怎么能禁绝这种丑恶现象? 行贿与受贿,是一根藤上的两颗毒瘤,是腐败工作的一对双胞胎,行贿是老大,受贿者是老二。行贿是主动的,受贿是被动的,行贿人看中了受贿人手中的权力所带来利益。受贿人所用权力为行贿人办事也能得到无数好处。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行贿,就不会有受贿。 但事实上,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行贿者的查处可谓偏少、偏轻,这无形中助长了一种侥幸心理――“出了事算别人的,我已获利;不出事,就是一本万利”。行贿成本的降低,无疑使得一些不法分子趋之若鹜,胆大妄为,致使行贿之风潜滋暗长。但在法律上行贿与受贿是同样严重破坏公务廉洁制度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其起刑点都在5000元,即只要行贿5000元就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可实践中往往没有做到。行贿官员不到,腐败病如何痊愈? 源清而流洁,官廉则俗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我们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一贯方针,如果要让反腐廉政更有效,必须改变行贿无风险的大环境,坚持“行贿受贿打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 加大对行贿者的处罚力度,从源头上堵死官员的腐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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