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元鹏:这家企业是寺庙还是尼姑庵?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4-19 7:09:48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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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女孩小晓(化名)在镇海精诚帕尔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工作五六年了,一路打拼到中层,感觉一直蛮好。可老板出台了一个新规定:所有管理层必须剃光头,剃了每人奖励1万元,不剃的罚1万,不剃也不认罚的直接辞退。另外,拿了钱之后,光头要保持每月一剃,否则也要罚钱。“我是女的,剃光头以后怎么出门?”包括小晓在内的6名女员工,拒绝剃光头也拒不认罚,她们果然收到了辞退邮件。(4月17日《钱江晚报》) 江苏有一家公司也有一条“雷人”规定:员工上厕所要必须登记。“管天管地不管屙屎放屁”,浙江的这家公司倒是没有管人家的“屙屎放屁”,这次管到头上了。要是孟非、乐嘉、李进去了,必定是皆大欢喜,可以轻松拿到大奖。 这家公司的管理何止雷人,简直就是震耳欲聋。缘何这样的规定能得以实施,实在是有关部门的缺位造成的。雷人公司横行背后的问题多多。 上班要先唱《月亮之上》;开会高唱《隐形的翅膀》;手机铃声不得设为《爱情买卖》;不在食堂用饭菜罚款百元;喝水必须在规定时间;下班必须排队出门;必须提前半小时上班……这些都是近年来涌现出的公司雷人规定。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公司里的事儿何尝不是如此呢?但是我们要思考的是为什么这样的近乎可笑的规定却被一些人追捧? 任何一项不正常规定的出现,都是管理层极度张狂的表现,是有钱就是爷的思想在作怪。为什么敢于极度张狂,为什么近乎疯狂,其背后就是设在公司里的工会组织就是个好看但易碎的花瓶而已,在需要他们发声时他们只能失语。可以说我们任何单位的工会组织、员工组织都是健全的。可依附于公司、单位的工会组织如何才能真正发挥作用,答案是:很难!原本是为了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会组织已经成为了既得利益者的“保护伞”,和职工站到了对立面,其实他们也是无奈的,“端人碗服人管,拿人钱财为人消灾”,依附于公司肌体上的工会组织成为“阑尾”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因为他们也是易碎品,花瓶易碎责任不在花瓶,而在于环境,实在是花瓶的周围都是容易形成撞击力的砖头瓦块。是到了给公司工会组织一个响当当身份的时候了。 缘何这样的“雷人规定公司”老是徘回于监督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监管部门的失职,如果监管部门都能发挥作用,定期到用人单位去检查、去监督的话,这些近乎荒唐的雷人规定也早就会销声匿迹。 有人敢于让雷人规定横行,不仅是公司自身的问题,更是有关部门缺位的表现。看来这样的长了一颗疤瘌头的光头类公司,需要有关部门好好的给他们剃个光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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