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卫龙带队对池州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安监二处和皖南监察分局派员参加。
4月16日上午,检查组首先对池州市贵池区林新煤矿停产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进行监察。下午,检查组听取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今年上半年关于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会上,吴卫龙副局长肯定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在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通报了对林新煤矿专项监察发现的5条主要问题,并就林新煤矿下一步关闭退出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池州市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新煤矿的关闭退出工作;二是各级监管部门加强林新煤矿关闭退出期间的安全工作,在实施关闭期间应派专人驻矿监管;三是林新煤矿关闭后,各级政府应积极组织关闭验收,并向有关部门上报关闭矿井验收的相关材料。池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玉庚、池州市经委党组书记、主任王春生、副主任方旺来、市安监局局长刘克峰,以及贵池区人民政府、区经委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检查组还对池州市贵池区林新煤矿监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下达了执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