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将在全省煤矿企业推行安责险 死亡1人赔付30万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4-9 23:21:05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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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郑州4月9日专电 (记者 尚明桢)河南省将在全省煤矿企业中推行安责险制度,参加安责险的煤矿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将由承保机构按死亡1人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的标准赔付。近日,河南省安监部门公布《关于在全省煤矿企业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以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推动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良性互动。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是在综合分析研究工伤社会保险和各种商业保险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的通行作法和经验,提出的一种带有一定公益性质,采取政府推动,立法强制实施,由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运营的新的保险险种和制度。安责险的保险范围主要是事故死亡人员和伤残人员的经济赔偿、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费用。 《意见》要求,在河南全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煤矿企业都要推行安责险。参保煤矿企业可以采取记名或不记名方式,对井下作业人员和工作岗位虽然不固定在井下但工作职责主要在井下的有关管理、技术人员投保。保险费由煤矿企业全额承担,不得向从业人员摊派。煤矿企业的投保期限为1年,到期后将按规定的保险费率及时续保。 《意见》规定,参加安责险的煤矿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承保机构按死亡1人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的标准赔付,伤残人员可参考有关部门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的赔付标准。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费用,根据事故等级和支出情况在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内赔付。
(原标题:河南将在全省煤矿企业推行安责险 死亡1人赔付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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