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艳秋:官员信息公开,“受伤”的总是科处级?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5-16 6:29:41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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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举凡改革,单兵突破者难免力不从心。没有全局性的统筹,实现信息公开,只能是一种幻想。 近日,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正群表示,不是所有的官员都有信息公开的义务,只需公开重点关注的官员信息。应该以副处级为基本标准,发达地区或权力较大部门可降低至科级或副科级。 为何又是科、处级?每次信息公开,总拿科处开刀,科长处长们又该迎风流泪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已满5年,试点工作也大范围展开,但公开信息大多集中于新提拔的科处级干部,且范围小,内容局限于财产公示。 比如湖南浏阳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仅仅一年,即悄无声息地消失;广东佛山某区规定仅新上任的副科级以上干部需公开家庭财产等信息;江苏徐州贾汪区的600名科级干部在网上公布个人资产,内容却如出一辙——有住房1套,除工资外,无其他非正当收入…… 不论是走马灯似的公开,还是“立此存照”式的公开,都是单兵突破后阵亡的写照。信息公开就像啃硬馒头,这一口那一口,随时有硌疼了牙停下来的危险。只有统筹全局,几刀下去,拆分入腹,才是攻克之法。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如果照此教授所说,信息公开按级别来,或许最后,官员要么伪装在不需公布的队伍里,要么辩称自己的部门也“不需要重点关注”。 官员财产公开制已然成为绝大多数国家反腐体系中的基础性制度,我们没有理由还继续纠缠于它究竟是不是适合中国。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员黄红平曾表示,“在实行财产公示制度的地区,官员的作风和官场的生态比没有实行财产公示的地区要好一些,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的发生。” 对于信息公开,何必非留出一块空白呢?全部的官员都公开信息,对没有腐败的是一种警醒,对已经腐败的是当头棒喝。不尽全力而为之,只能再而衰,三而竭。 财产公示,不要再拿科处们下手了,把权力拖出来晒晒太阳的同时,要是留下了死角,细菌仍然能够顽强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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