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白水一煤矿发生死亡事故 记者调查遭威胁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5-17 22:04:38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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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有知情人爆料说,陕西省白水县富山煤矿4月中旬发生重大冒顶事故,死亡多人。事故发生后,一直保密。死者家属都被拉到附近的澄城县谈赔偿事宜,现在还没有谈拢。死者大部分是陕南人,仅一名是当地村民。
![]() 白水县富山煤矿大门
近日,有知情人爆料说,陕西省白水县富山煤矿4月中旬发生重大冒顶事故,死亡多人。事故发生后,一直保密。死者家属都被拉到附近的澄城县谈赔偿事宜,现在还没有谈拢。死者大部分是陕南人,仅一名是当地村民。 ![]() 死者付哈海家紧锁的大门 记者马上赶到离阿文村十几里的中文化村8队进行深入了解,问及村民,村民几乎也都知道他们村的上门女婿付哈海在矿上死亡的事。村民悄悄地说,付哈海在矿上死了后,矿上直接把一家子人都弄走了,弄到哪都不知道,现在都有20多天没有见他家人了。记者在付哈海家看到大门紧锁,长时间敲门也没有人应答。 富山煤矿负责人:没有这事!就死一个人! 为了进一步了解详情,记者来到富山煤矿,见到矿大门紧闭,门卫森严,陌生车辆和人员一律不许进入。但见拉煤车进出频繁,可见生产正常。记者软磨硬泡了半天也不叫进去,只说现在办公室没有人,就他一个看门的和过磅的在。记者无法只得硬闯了进去,在矿办公区发现很多人都在正常办公,哪像门卫说的没有一个人啊。在一个办公室,记者见到矿上一负责人,该人膀大腰圆,身材高大魁梧。该人问记者干啥的?记者刚说完报社的,该人大吼道,没有这事!记者不解地问,我还没有问啥事呢,你咋就说没有这事。你知道我要问啥啊?该人说,那你问!记者将了解的情况向他做了简单陈述,该人态度坚决的说,没有这事!都是胡说呢。当记者提出当地死者付哈海时,该人气急败坏的说,那就死这一个人嘛,我们已经上报了,你到煤炭局去问!记者反问,那你刚不是说没有这事吗?咋还死一个人?该人恼羞成怒,咬牙切齿:“哎——”欲向记者动武。记者退后一步,追问事故到底死了多少人?该人边提包边大吼 ,我还有事,要走呢!随即关门,赶记者走。 ![]() 矿区正常作业拉煤车进出频繁 白水县煤炭局:富山煤矿死亡一人已经上报 记者中午12时左右,在白水县煤炭局没有见到相关负责人,但主管富山煤矿的西固所田所长电话里告诉记者,富山煤矿死一人的事故确实上报了。他自己现在正陪市上领导检查工作呢。记者还想进一步问事故难道就死了一个吗?事故后对富山煤矿是怎么处理的?高所长已经挂断了电话。 就白水富山煤矿冒顶到底死亡1人还是死亡多人,是否涉嫌严重瞒报,记者将做追踪报道。(记者孙涛 王咏 《求是》程刚) 相关资料:2011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十必须十禁止规定》 2011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十必须十禁止规定》中第十条,关于煤矿事故瞒报处理明确指出:必须实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禁止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加强产煤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煤矿企业完成煤矿安全控制指标情况的考核工作,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力度。严格按照煤矿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煤矿伤亡事故,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对煤矿事故举报信息的核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煤矿事故及事故后逃逸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相关责任人。煤矿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安监总煤监〔2010〕152号文件规定,严肃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县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市级相关领导的责任。要认真落实煤矿事故约谈等制度,切实推动煤矿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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