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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政府办公用楼入驻3年 门口只挂企业牌

煤炭资讯网 2013-5-31 19:24:56    天下事
图为连云区办公用楼,门口仅挂着海发集团的标牌


  

图为连云区办公用楼全景


  
   人民网连云港5月30日电(吴纪攀 王石磊)依山傍水,前湖后海,位于连云港连云新城核心区的海州湾国际商务中心是连云区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楼。然而,让当地群众感到蹊跷的是,大楼从2010年启用至今,一直没有对外正式挂牌,门前只挂了一个名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发集团)的企业标牌。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一方面区政府办公用楼穿企业“马甲”,另一方面该区数位官员涉嫌在这家企业违规兼职,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政商关系饱受非议。
  
  区政府所用办公楼只挂企业牌
  
   海州湾国际商务中心坐北朝南,主体7层,对称布局的A座和B座犹如大鹏展翅,显得现代而气派。大楼正中上方悬挂国徽,南面正对一汪碧水——连云新城景观精品工程胜利湖。政府办公用楼为何要挂企业牌子?记者决定从探访海发集团入手调查。
  
   据了解,海发集团系连云港市级投融资平台,此楼正是由其下属子公司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5月23日下午,记者先来到一楼西侧的连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打听海发集团的办公地点,结果一连问了三家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都语焉不详,有人称不在这里,有人称在B座7楼,有人则压根没听说过这家公司。
  
   随后,记者经20多级台阶走向大楼正门,保安闻听来意将记者向B座指引。记者走步梯逐层查看,1-5层分布着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商务局、文体局、统战部、政协办等党政部门,7层的科室导向牌显示酷歌置业和尚品科技两家公司在此办公,没有导向指示的6层多间办公室空置,记者推开一间房门被告知是海发集团工程部。
  
   穿过6楼的连廊,记者走到A座,包括区纪委、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等在内的权重部门都在这半边。在A318室,一名政府办工作人员同样不清楚海发集团是否在此办公,“好像不在这儿”。一楼一名女保安称对海发集团这个名称“感觉很熟”,记者指了指一旁海发集团两米多高的大牌子,她恍然大悟,“就是这个啊?”知情者称,整座大楼里海发集团仅工程部在此,其公司实际办公地位于该区阳光国际大厦D座8楼。
  
  “海发集团一开始就不在这儿,只是区政府以它的名义挂个牌子。”另一名自称隶属于当地派出所治安办的保安如是称。连云区官方为什么不挂牌?前述A318政府办工作人员答称,“不知道”。
  
   海州湾国际商务中心原名东方国际商务中心。据海发集团官网资料,此楼占地46亩,总建筑面积3.8万平米,总投资1.4亿元。当地媒体在2008年的报道中曾提及该楼建设投资额为2.3亿元。连云区方面表示,该办公用楼系租自海发集团。
  
  现任政府官员兼职投融资平台公司
  
   另据群众反映,在连云区政府办公用楼挂企业牌的背后,是该区多名领导干部在海发集团集中兼职的现实。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连云区委和海发集团的一把手是同一人。
  
   据了解,海发集团前身是成立于2003年11月的地方国资投资主体——连云港市东方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方公司),2008年12月,公司更名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政府和连云港市国资委委托,连云区政府代行出资人职能。工商资料显示,2009年3月,海发集团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为时任区长方韬。2011年4月方韬接任连云区委书记,法定代表人由常务副区长万宝平担任。
  
   今年3月,海发集团在其10亿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公司现有董事5人,监事5人,高管3人。董事5人中有4人悉为政府公职人员,分别为担任董事长的区委书记方韬,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的常务副区长万宝平,区政府办主任焦旺运和区国资办主任刘苏;监事中,区财政局局长孔繁荣、区审计局局长张晓秋、区监察局副局长周伦荣等3人为政府公职人员;高管人员里的3名副总经理也均有政府机关的任职经历。
  
   此外,海发集团下属的6家全资子公司,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连云港海洲湾物流有限公司、江苏海州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江苏海洲湾文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连云港同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同样具有政府公职背景。
  
   记者注意到,自2006年起施行的《公务员法》明确对公务员在企业兼职发出禁令,在更早的2004年,中纪委、中组部还曾专门发出《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再审批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违者审批无效,还将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是实行政企分开、依法行政的需要;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述中纪委、中组部文件称。
  
   当地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他曾就此违规情节向江苏省有关部门举报,但没有下文。
  
  政商一体模式被指损害市场公平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连云区官方和海发集团之间政商交织、相互为用的关系不仅止于此。
  
  2005年,连云港提出“战略东进、拥抱大海”的口号,开始着力打造连云新城。海发集团及其前身东方公司积极参与连云港东部新城区的开发建设,其投资范围涵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等诸多方面。
  
   据当地群众反映,在较为棘手的拆迁问题上,这个官方背景的投融资公司成为地方政府的拆迁先锋。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2007年5月,连云区政府在向市拆迁办申请办理山海景观轴地块的拆迁许可证时,文件中明确拆迁事宜由东方公司负责实施。至2010年下半年,随着最后几户遭遇强拆,该地块历时3年多终于拆迁完毕,但此次拆迁已经司法程序界定为违法,由此衍生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还在继续。
  
   当地院前村3组村民汪习彩等人向记者反映称,早在2006年底,该村二、三、四村民组就已和东方公司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6年多过去了,他们的安置房还没有着落,“我已经搬了4次家”。另一位村民则称,安置房迟迟不到手已经影响到她两个儿子的婚事。5月23日上午,4名村民前往海州湾国际商务中心向区政府讨说法,依旧无功而返。
  
   记者还了解到,连云区诸多党政干部作为海发集团的代表人与上述两地块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位拆迁户说,这样的做法让当地政商关系更显“剪不断,理还乱”。
  
   另一方面,连云区对海发集团的支持力度也显而易见,除了将含金量较高的土地储备、工程代建、房地产开发等业务给了海发集团,也不吝直接给予财政补贴。“除经营性业务外,公司作为连云港市主要的政府性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本运营主体,为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政府每年均向发行人(注:指海发集团)划拨财政补贴资金。"海发集团在其2013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称,公司在土地出让金返还、土地规费、土地契税和企业所得税等方面享有较多优惠政策。
  
   该说明书还称,海发集团是连云区最主要的土地储备整治企业,是该区土地储备供应的主渠道,“大量优质的土地资产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了稳定支持”,并称“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争取获得持续稳定的财政补贴收入”。据海发集团公司债券2010年度报告披露,当年共获得政府补贴1.75亿元。
  
   据了解,土地转让、委托代建和房产销售是海发集团目前收入的三大支柱,无一不与连云区政府的支持有关。
  
  “这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制度上都不允许。”江苏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葛守昆就此现象分析认为,政府没有边界,职能没有明确,市场没有规范,责任没有约束是个中问题的要害。他不无忧虑地指出,如此做法有违市场经济规律,有损市场公平,“它不是发展中的问题,而是问题中的发展,是明知故犯”。



来源:人民网江苏视窗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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